2018年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及能效状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现将2018年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及能效状况公布如下。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一)特种设备使用情况。2018年底,全省在用特种设备数量达到257390台,其中:锅炉11408台、压力容器73789台、电梯129873台、起重机械31667台、客运索道20条、大型游乐设施644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9989台。与2017年底相比,2018年全省在用特种设备数量增加10.41%,其中:锅炉减少8.79%、压力容器增加2.33%、电梯增加20.42%、起重机械减少2.59%、客运索道不变、大型游乐设施增加1.58%、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增加33.28%。与前几年相比,2018年全省在用起重机械数量首次出现负增长,在用锅炉数量连续两年负增长,而在用电梯数量增长比例重回20%以上。七类特种设备数量分布如下图所示。全省气瓶261.21万只,与2017年同期相比增加5.42%;工业管道2410公里,长输油气管道3422公里,公用管道2064公里,与2017年同期相比增加23%。2018年七类特种设备数量分布图(二)特种设备生产、气体充装许可和作业人员情况。2018年底,全省有经省、设区市局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377家,其中设计单位14家、制造单位66家、安装改造维修单位297家;另有经省、设区市、县(市、区)局许可的气瓶检验机构45家、安全阀校验机构3家、“两工地”检验机构4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和气瓶充装单位762家。与2017年底相比,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增加31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增加4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和气瓶充装单位增加4家。单位数量分布如下图所示。2018年特种设备生产、检验和气体充装单位数量分布图全省现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87094人·项,其中2018年新增21015人·项。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情况。截至2018年底,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设置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215个,其中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1个、设区市级12个、县(市、区)级104个、县(市、区)级派出机构98个;另有兼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479个,其中县(市、区)级兼职机构35个、县(市、区)局派出兼职机构444个。与2017年同期相比,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增加96个,增幅为80.67%;兼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增加465个,增幅为33.21倍。截至2018年底,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在编在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1864人,与2017年同期相比增加11.95%。其中省级8人,市级117人,县(市、区)级(含派出机构)1739人 。另外县(市、区)局派出机构增加在编在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939人。截至2018年底,全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71家,其中质监部门所属综合性检验机构9家,行业及企业综合性检验机构5家,气瓶检验机构45家,无损检测机构5家,“两工地”检验机构4家,安全阀校验机构3家。全省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在岗持证的检验人员799人,持证1860个,其中持检验师证565个、检验员(检测员)证1295个。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22个。2018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出动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人员64736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单位22940家·次,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5293份,立案905件,吊销人员许可证39本,暂扣人员许可证8本,责令停产停业企业85家,查封扣押特种设备1014台(套),移送司法机关17起,经济处罚1796.66万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8636台特种设备制造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处理质量安全问题146个;对30474台特种设备和461.97公里压力管道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处理质量安全问题4106个;对69台进口特种设备产品安全性能进行了到岸监督检验;对139434台在用特种设备和522.49公里压力管道进行了定期检验,发现并处理质量安全问题13384个。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一)事故总体情况。2018年全省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2起,死亡3人;其中压力容器事故1起、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1起。全年特种设备万台事故率为0.08,万台死亡率为0.12,与2017年相比,万台事故率和万台死亡率呈“双下降”。另有特种设备相关事故1起,死亡1人。近六年全省特种设备事故趋势如下图所示。2013年至2018年万台事故趋势图(二)事故原因。2018年2起特种设备事故中,1起压力容器事故死亡2人,1起场内机动车辆死亡1人。压力容器事故是由于过程装置存在缺陷,压力容器超压失效且操作人员处置不当导致;场(厂)内专用机动车事故是由于使用单位管理混乱,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且违规操作导致。三、特种设备能效状况特种设备节能减排是社会综合节能减排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淘汰燃煤锅炉是当前特种设备节能监管的重要领域。提高燃煤锅炉运行效率,减少排放,对江西生态文明发展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一)基本情况。截至2018年底,全省锅炉总数为1.14万台,由于持续开展淘汰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能效状况状况有一定提升,但节能监管工作难度仍然较大。2018年全省锅炉能效测试共计642台;其中,测试新制造工业锅炉92台,在用电站锅炉1台,在用工业锅炉549台。(二)影响能效的主要因素。1、企业节能减排意识偏弱。大部分工业锅炉使用企业规模较小,企业节能减排意识薄弱,积极性不高,同时缺乏管理人才,普遍没有开展用能计量和日常节能管理,司炉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普遍缺乏节能知识和操作经验,节能管理水平低下。2、节能技术改造投入少。对锅炉分层给煤、余热利用、冷凝水回收(包括排污水回收)、电机变频技术以及其它节能技术推广不够,企业对锅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资金投入不足,设备一直处于低效率运行。3、锅炉运行负荷偏低。部分企业开工不足,大量锅炉处于停用、半停用和低负荷运行状态,直接导致锅炉能效不高。四、2018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工作情况2018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态势总体平稳,杜绝了特种设备重大以上事故和有重大影响的事故,实现了重要时期全省特种设备“零事故”目标。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狠抓特种设备质量提升,以质量促安全。一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省局协调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修订了《电梯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各地还相继出台了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广泛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活动。各地以贯彻《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为契机,结合“安全生产月”和“质量月”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媒介,广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制宣传活动。全省共组织宣传活动606 场次,搭设宣传展台565个,“进社区”168个,“进校园”115个,“在线访谈”17次,发放宣传材料62.8万份。省局还与省政府新闻办联合召开了《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三是深化检验机构“两规范两强化”工作。各检验机构按照“规范作业标准、规范检验行为、强化质量考核、强化作风建设”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省锅检院组织院本部及下属分院、特检中心开展了锅炉、电梯定期检验能力比对活动,宜春、吉安、上饶、景德镇、赣州、萍乡市特检中心与省外兄弟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开展了检验能力比对活动。省特检院本部及九江分院、上饶市特检中心等单位持续优化报检流程,改善或增设了网上报检和咨询服务“窗口”,开通或升级了“检务通”手机APP。另外,省锅检院、萍乡市特检中心、抚州市特检中心、南昌科晨电力锅检公司等单位顺利通过了国家总局换证核准。四是全面深化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各地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蓝天保卫战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文件要求,落实锅炉节能环保职责和措施,着力构建锅炉安全监察、节能监管、环保监督检查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节能减排攻坚战和燃煤锅炉专项整治,严把燃煤锅炉准入、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等关口。鼓励企业“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改造,有力推进了全省燃煤锅炉淘汰工作。2018年淘汰落后燃煤锅炉1544台,其中淘汰在用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671台,完成全年淘汰目标的112%,新余市提前“清零”。同时积极推进锅炉能效测试工作,开展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549台,新制造锅炉设计文件、图纸节能审查78套,验收节能管理标杆锅炉房29个,并对5家锅炉制造企业进行了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检查。(二)强化特种设备风险防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着力构建双预防长效工作机制。省局组织编制了综合管理类和部分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分级实施指南,各地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使用风险分级管控集中行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同时,各地均及时制定并实施了年度特种设备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做好特种设备举报投诉的核查处理。二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在省安委会和省特种设备安全专委会统一部署下,全省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政府均发文对特种设备安全整治行动进行专门部署,成立了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通过“排雷”、“清零”、“回头看”三个阶段的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夯实,安全隐患得到进一步整治,安全分级管控机制进一步完善。目前,全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基本建立了隐患台账,有2.5万家使用单位开展风险和隐患自查。整治中,省市县三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6.1万人次,累计排查使用单位2.7万家,发现安全隐患11万项,完成整改10.7项,阶段整改完成率97.1%;督促企业开展危险源辨识工作,累计辨识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风险9.6万处,实施管控措施24万条,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1.6万个。三是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各地结合特种设备安全整治,针对当地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隐患排查和治理。全省共派出检查组 6402个,出动安全检查人员 6.6万人次,检查设备16.9万台(套),涉及使用单位 2.2万家,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 4060份,封停隐患设备1615 台(套),拆除隐患设备228台(套)。四是强化检验技术把关。各地各单位积极采取措施促进检验率的提高,保障特种设备本质安全。2018年,全省各检验机构对3万台(套)特种设备进行了安装改造维修监检,对462公里压力管道进行了安装监检,对13.9万台(套)在用特种设备和522.5公里压力管道、87.9万只气瓶进行了定检。与上年度相比,全省特种设备定检率进一步提升,11个设区市及6个省直管试点县(市)的七类特种设备综合定检率均超过95%、电梯单项定检率均超过97%,顺利实现了定检率“双达标”。其中全省七类特种设备综合定检率达97.01%,较上年度提高了1.37个百分点;电梯单项定检率达98.31%,较上年度提高了0.4个百分点。五是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各地积极组织有关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多种模式全力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全省共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专项应急救援演练132次,组织《特种设备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宣贯培训243人。继赣州市建成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之后,九江、上饶市相继建成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全省纳入平台的电梯由2017年底的4000多台增加到目前的近万台,增幅近150%。六是开展重要时期安全保障。省局和各地针对春节、两会、五一、 十一等重要时期,组织对重点企业和公众集聚场所的特种设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强化应急演练,并坚持安全值班值守,实现了重要时期全省特种设备“零事故”。(三)落实顶层设计方案,推进安全监管改革创新。一是深化行政许可改革。省局深化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改革,将受理后的指定评审机构工作调整至省局评审中心,将评审工作集中至省特检院、省锅检院,并进一步落实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及相关业务首问责任制。调整了江西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组成成员及工作职责,实现了作业人员考试机构与培训机构的“两分离”。同时,坚持对获证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和气体充装单位组织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年度监督抽查,其中省局年内抽查获证生产单位54家,检验检测机构9家。此外,省局完成国家总局布置的无损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对我省5家无损检测机构实施了全覆盖检查。二是推进电梯监管综合改革。“平安电梯”安全管理示范区创建工作项目名称调整为“平安电梯”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后,各地克服困难,继续深入推进。赣州市局作为省局确定的全省4个试点单位之一,依托科技、规范运行,进一步夯实了电梯安全管理社会共治共享工作基础,扩大了示范区覆盖面,初步形成了“政府统筹、部门监管、社会联动、社区协商、技术支撑、网格管理”的格局。各地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建立电梯维保、检验和事故等信息公示机制,其中抚州、吉安、上饶市局出台了电梯维保工作管理制度。(四)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党建和队伍作风建设。一是健全特种设备责任体系。各地以贯彻《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契机,推动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相关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并进一步完善地方权力和责任清单,厘清监管职责。鹰潭市探索构建“一个中心、一个平台、一张地图、一个终端”的智慧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模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科学划分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形成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格化。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省特检院加快推进全省特种设备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各地因地制宜加快信息化建设,持续应用和清理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信息数据库,全年网上接收特种设备施工告知2.2万台、电梯维保项目信息和维保工作站信息告知 9.1万条,清理完善数据信息2.5万条。赣州市局根据智慧城市应用示范要求启动“智慧电梯”建设,南昌、鹰潭市局及辖区内各基层局运用手机APP开展现场安全监察。三是提升基层监管能力。省局采取自行组织和指导帮助设区市局组织相结合的方式,开展B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培训考核,培训人数达200人,其中考核获证194人,另外培训持证人员300人,培训效果得到基层局同志的一致好评。同时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局通过自己组织能力提升班、在岗培训,全省累计培训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1714人。四是坚持“两化”考试,提升工作质量。各地各单位按照新的江西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工作部署,坚持作业人员理论考试机考化、实际操作考试实物化“两化”要求,持续提升考试工作质量。2018年全省新考核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证2.1万人·项,目前全省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总数已达18.7万人·项。五、2019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工作重点2019 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和全省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按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24字要求,突出“防控风险、落实责任、深化改革、夯实基础”工作主题,坚决杜绝特种设备重大以上事故和有重大社会影响事故,全力维护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围绕以上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安全整治,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开展风险识别分析和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要时期安全保障,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二是在健全责任体系上精准发力,进一步完善监管责任体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和社会组织作用,着力提升监管效能,促进节能环保质量。三是在深化监管改革上激发活力,推动行政许可改革措施落地,加强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特种设备检验改革,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助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四是在夯实工作基础上凝心聚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基层能力提升,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基层能力建设。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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