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如何落实“关于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
检验检测机构如何落实“关于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总局领导好,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中,对于检验检测机构,要求逐一查验视频或照片等见证材料。其中对未落实本次专项排查治理要求的,按照TSG T7001—2009附件A第1.4(2)项的要求,对维保单位的自行检查记录或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待维保单位整改后,方可实施复检。对于已实施检验检测改革试点的电梯,承担电梯检验、检测的单位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目前对于已经实施检验检测改革试点的,按照56号文的检验和检测报告格式,都没有对应TSG T7001—2009附件A第1.4(2)项的项目,请问总局领导,自2021年10月起,如果检验检测中发现未按通知要求进行的:
1.对于改造和重大修理,是否可以以TSG T7001—2009附件A第1.4(2)项不合格而给出不合格的结论?
2.按照56号文,承担电梯检验、检测的单位如何“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一是对于改造和重大修理监督检验,相应检验规则第八条第(二)款已明确,检验的项目包括附件A第1.4项。二是对于已实施检验检测改革试点的电梯,如未落实本次专项排查治理要求的,由承担电梯检测或检验的机构在相应《检测情况告知书》或《定期检验意见通知书》上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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