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梯检测的问题
国市监特设(2020)56号文附件4(电梯定期检验规则)第2.6条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安排专业人员配合实施检验,而附件3(电梯检测细则)没有规定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安排专业人员配合实施检测。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认为没有法条说必须配合,怎么办?依照试点意见,使用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电梯自行检测,不具备自行检测能力的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维保单位或经核准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承担检测工作。实施检测的单位应当按照《电梯检测规则(试行)》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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