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的斯机电河北分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维护保养电梯案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冀)质监罚字〔2016〕特004号
案件名称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维护保养电梯案
处罚类别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罚款。
处罚事由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维护保养电梯。
处罚依据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维护保养电梯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八十八条进行处罚。
被处罚企业名称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被罚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3010069920775XQ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夏勇杰
处罚结果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罚款2万元人民币。
处罚生效日期2016/11/28
处罚机关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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