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案
2020年12月1日,株洲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株洲宇奴服饰有限公司涉嫌使用8台超期未检电梯,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先后送达《询问通知书》《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当事人一直拒不提供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和授权委托证明等资料,其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执法人员通过多方联系检验机构、国土资源部门、公寓业主、厂房租赁户调取电梯的原始档案资料、租赁合同等证据材料;邀请当地街道办事处联合检查、见证现场笔录核实株洲宇奴服饰有限公司为违法主体,2021年3月19日对当事人仍违法使用的电梯进行了查封。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处罚款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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