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专家库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司(局)函质检锅函〔2003〕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有关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单位和大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完善特种设备法规体系,需要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进一步制、修订,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决定组织具有专业水平、热衷于特种设备安全事业的技术专家参与安全技术规范的起草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推荐符合以下条件的技术专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专家库。
一、熟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二、从事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管理、检验检测、安全监察和教学工作时间较长,在特种设备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并取得一定技术成果;
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
请推荐的专家填写《专家推荐表》(附件)于2004年1月20日前函寄至: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技术法规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等西苑2号楼
邮编:100013
联系人:戚月娣
附件: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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