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 T7002-2005《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关于对...
五方通话并不是法规和国家标准的直接要求,法规和国家标准上写得比较原则,而采用五方通话是满足这些法规和国家标准的比较简明的方法。现在提供一些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供参考:
TSG T7002-2005《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该细则是法规级的)
18.1轿内报警装置 轿厢内应装设乘客易于识别和触及的报警装置
18.2报警装置的电源 该装置的供电应来自紧急照明电源或等效电源(连接到公用电话网的除外)
18.3轿内报警装置的型式 紧急报警装置应采用一个双向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在启动此对讲系统之后,轿内被困乘客应不必再做其它操作
18.4对讲系统 如果电梯行程大于30m,在轿厢和机房之间设置由紧急电源供电的对讲系统或类似装置
18.5井道内的报警装置 如果在井道中工作的人员存在被困危险,而又无法通过轿厢或井道逃脱,应在存在该危险处设置报警装置。该报警装置也应符合上述18.2和18.3条的规定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