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电梯检测资质单位应必备的人员和设备
根据《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2-2022C2 电梯检测项目C2.1 法律地位具有法人资格。
C2.2 资产配置
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固定资产总值原值不少于200万元,其中电梯检测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50万元。
C2.3 人员配备
签有正式聘用合同,由申请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全职持有电梯检验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0名,其中电梯检验师不少于10名。
C2.4 关键岗位人员
(1)技术负责人,熟悉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电梯检测业务,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具有电梯检验师资格不少于8年;
(2)质量负责人,熟悉质量管理工作,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具有电梯检验师资格不少于4年;
(3)责任师,熟悉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电梯检测业务,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具有电梯检验师资格不少于4年;
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兼任责任师。关键岗位人员应当由申请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全职聘用人员担任。
分公司配备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责任师也应当满足本条要求。
C2.5 人员管理
(1)申请单位应当为聘用的电梯检验检测人员在“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公示与查询系统”办理执业公示手续;
(2)有计划地开展电梯检验检测人员的安全、诚信、技术和质量管理的内部或者外部培训,持续保持电梯检验检测人员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在核准周期内,电梯检验检测人员应当接受过每年不少于24学时的技术和质量管理知识培训;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内部审核人员和其他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应当熟悉质量管理,应当接受过每年不少于16学时的特种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知识培训;
(3)建立健全电梯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档案等。
C2.6 场地、设施
具有建筑面积不少于300m²的固定办公场所,其中包括满足使用和存放要求的档案室和专用仪器设备室。
C2.7 仪器设备配置
具有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电梯检测仪器设备和测量工具,其中电梯振动及起制动加减速度测试仪器、钢丝绳探伤仪器、导轨垂直度测量仪各2台,交直流电压检测仪器、交直流电流检测仪器、绝缘电阻检测仪器、转速或者速度检测仪器、噪声检测仪器、照度测量仪器、温度测量仪器、温升测量仪器、限速器测试仪器、激光测距仪各15台,以及必要的直尺、塞尺等。
检测仪器设备应当是检测机构自有产权。
C2.8 质量管理体系
(1)建立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见附件D),并且持续有效运行;
(2)设立分公司的,制定其质量管理要求,明确检测业务范围,任命管理人员与关键岗位人员,并且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C2.9 检测能力
申请单位应当具有在核准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的能力,鉴定评审机构应当采取报告评价、跟踪检测过程或者采信能力验证结果等方式对申请单位相关检测能力进行确认。
C2.10 检测信息管理系统
(1)建立电梯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具备电梯检验检测人员、检测记录、检测报告管理等功能,能够实现将检测数据上传至负责办理电梯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2)使用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对质量管理和检测信息进行收集和管理时,应当确保信息收集的及时、齐全、准确、安全和可追溯性;
(3)检测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人员应当得到授权并且有效控制。
C2.11 法律法规文件
配置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C2.12 检测管理
(1)配备满足检测工作需要的检测资源,任命现场管理人员并且明确其职责,对检测工作实施有计划的监督和管理;
(2)应当保存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电梯检验检测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持证项目、签字样式等;分公司应当保存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电梯检验检测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岗位、持证项目、签字样式、授权的签字领域或者范围等;
(3)应当保存检测委托单、原始记录和报告等保存期限资料,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且不少于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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