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检规解读:载货电梯出厂是否需要标明乘客人数?
轿厢内的铭牌作为一台设备的标识之一,国家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其都有一定的要求。TSG T7001-2009规定:(1)轿厢内应当设置铭牌,标明额定载重量及乘客人数(载货电梯只标载重量)、制造单位名称或者商标;改造后的电梯,铭牌上应当标明额定载重量及乘客人数(载货电梯只标载重量)、改造单位名称、改造竣工日期等;(2)设有IC卡系统的电梯,轿厢内的出口层选层按钮应当采用凸起的星型图案予以标识,或者采用比其他按钮明显凸起的绿色按钮。
TSG T7001-2023规定:
(1)轿厢内设有铭牌,标明额定载重量及乘客人数、产品编号、制造单位名称或者商标、整机防爆标志(适用于防爆电梯);改造后的电梯,加贴铭牌上标明额定载重量及乘客人数(载货电梯可以只标额定载重量)、改造单位名称或者商标、整机防爆标志(适用于防爆电梯)、改造竣工日期;(2)轿厢内设有IC卡系统的电梯,轿厢内出口层按钮采用凸起的星形图案予以标识,或者采用与其他按钮颜色明显不同的绿色按钮;(3)在预定消防员操作的轿厢操作面板上、消防员钥匙开关附近设有消防员电梯标识。
从新检规可以发现,载货电梯轿厢内铭牌也需要标明乘客人数,因为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在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无本质区别,载货电梯也允许人员乘坐,所以载货电梯也应当标明乘客人数,以方便乘客在乘坐时提醒乘客该电梯允许的乘客人数。改造的载货电梯,如原有铭牌未标明乘客人数,按新检规,可不强制要求改造后载货电梯加贴铭牌上标明乘客人数。需要注意的是GB-T-7588.1-2020 中对标识也有相应规范,千万别弄错,特别是改造单位尤为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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