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CE认证(LIFT)2014/33/EU电梯指令
电梯CE认证(LIFT)2014/33/EU电梯指令(以下简称LIFT指令)是欧盟针对电梯安全的指令。欧盟依据LIFT指令对直梯的安全部件和直梯产品进行EU合格评审。在欧洲,电梯安全部件只有在它们具有CE标志且附有EC的符合声明的条件下才能投放市场。CE标志的获得遵照安全部件的EC型式试验(新电梯指令 2014/33/EU)。
电梯的指令 2014/33/EU 规定了安全部件的列表
门锁装置,必要的情况下,轿门的门锁装置、安全钳、瞬时式(滚轮和楔块)、渐进式、防止上行超速的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弹簧缓冲器、耗能性缓冲器、橡胶缓冲器、液压缓冲器、破裂阀(在作安全钳使用时)、电气安全回路、电梯整梯。
电梯整机的一致性评估
与安全部件一样,电梯的合格评定方法包括两个阶段:设计和安装。
1.设计阶段
模型电梯须经公告机构进行EC型式检验(附件V-B,模式B)
模型电梯的符合性由安装人员评估,制造商运行的完整质量保证系统必须得到认证机构的批准(附件VII,模块H)。电梯设计由认证机构进行单元验证(附件VIII,模式G)。
如果在设计中采用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但设计不完全符合相关的协调标准,则设计检查也必须由认证机构进行,并且在符合要求时,EC设计颁发考试证书。
2.安装阶段
为了检查电梯设备是否符合设计阶段评估的电梯设计,电梯安装人员可选择以下替代方法之一:
(1)电梯安装需经公告机构进行最终检查(附件VI,模式G);
(2)电梯安装人员在公告机构批准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下对电梯设备进行最终检查和测试(附件X,模式E);
(3)电梯安装人员在公告机构批准的生产质量保证体系下对电梯设备进行最终检查和测试(附件XI,模式D);
(4)电梯安装人员在经批准的全面质量保证体系下对电梯设备进行最终检查和测试,该体系也涵盖了设计阶段(附件XI,模式H1)。
对于已经由公告机构进行单元验证的电梯,同样的程序包括设计和安装阶段(附件VIII,模式G)。
要求无论选择何种合格评定程序,安装人员都必须在每个电梯上贴上CE标志,并制定EC符合性声明(附件-2B)。
因此,CE标志清晰且不可磨损地固定在同一板上的电梯轿厢中,其中指示了安装人员,序列号和类型以及安装年份。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