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老旧电梯安全风险评估案例及评估问题处理建议
本文刊登于《中国电梯》杂志2023年第11期作者:张卫斌,张 勇,王小翼,田 明,陆顺峰 /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张家港分院
由于我国没有电梯报废年限的相关标准,因此老旧电梯没有十分明确的定义。广义“老旧电梯”一般被认为是使用年龄超过15年的电梯。由于电气系统老化,控制系统落后,原厂零部件停产导致不能更换原厂零配件等原因,导致这些老旧电梯故障率上升。另外,不正确地使用电梯也会导致电梯加速老化。
随着张家港市住宅在用电梯使用年龄的增长,住宅老旧电梯的故障率及投诉、报修数量明显上升。为保障住宅老旧电梯的安全运行,笔者所在单位对张家港市使用年龄超过15年的176台住宅老旧电梯使用状况进行了评估,通过获取详细、直观、专业的数据全方位为这些老旧电梯进行有针对性的“体检”,为这些老旧电梯今后的改造或者维修提供技术依据,同时也为政府部门在住宅老旧电梯安全管理方面提供直接的数据支持和专业化的建议。
1 评估样本的确定
根据房管部门的要求,以及物业管理、电梯维保、电梯用户等有关单位的情况反馈,笔者所在单位依托智慧特检数据库,确定评估数量。最终抽取176台使用年龄超过15年的住宅小区老旧电梯作为样本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本次评估共涉及21个住宅小区、8个电梯品牌、9家电梯维保单位;电梯安装年份区间为 2001—2007年,平均梯龄16.4年(见表1)。从2006年起,张家港市新装乘客电梯数量开始逐渐增加,本次选取的176台电梯在使用年龄超过15年的住宅小区老旧电梯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评估样本的选取合适。
2 评估方案制定与前期准备
2.1 评估项目的制定
评估小组经多次讨论,重点根据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在用电梯安全评估细则》的内容,结合本次评估工作的对象特点,确定评估项目。每台电梯的评估项目涵盖195项,评估项目大类如图1所示。
2.2 评估实施方案的编制
评估小组查阅了被评估电梯的基本参数、历年检验信息、使用及维保状况等信息,对不同型号、不同使用单位的电梯进行分类,制定出相应的评估计划。在进行现场评估工作之前,各小组与对应的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进行初步的交流沟通,收集电梯使用情况、故障率、维保情况、配件的更换情况等信息,同时确定评估工作配合清单。
3 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共发现设备本体风险点2 010个,占比60.7%,主要来自于新旧电梯制造标准不一致导致、设备老化、零部件损坏未及时更换、维护保养不及时等;使用单位风险点991个,占比29.9%,主要来自于各项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维保单位风险点313个,占比9.4%。
按电梯综合安全状况得分将电梯的安全风险等级分为4级,评估结果和处理建议如表2所示。
由表2可知,电梯安全风险等级两极分化明显,39.8%的电梯即使出现了隐患点,但依然具有较好的运行状态;而另外60.2%的电梯则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需要立即停梯处理的隐患点。
4 评估问题分析及建议
针对176台老旧电梯的评估情况,把问题集中的项目根据不符合原因归为4类。第1类是使用管理类问题,主要是因为使用单位管理混乱形成的问题;第2类是标准延迟问题,主要是电梯制造标准更新,导致按照旧标准制造的电梯不符合现行要求;第3类是设备本体类问题,主要是电梯相关部件老化、失效和维保不当造成的问题;第4类是维护保养类问题,指维护保养单位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方面的问题。评估问题汇总如表3所示。
4.1 使用管理类问题
(1)零配件供应不足,特别是已经停止生产的电路板元器件和电梯制造单位特有的专用零配件。评估中共发现120台电梯零配件供应不足,占评估电梯总数的68%。经过分析得知,导致零配件供应不足的原因有3项,分别是:①原电梯生产厂家破产,零配件找不到;②电梯制造厂家进行技术革新,原型号的电梯已经停产,导致相应的零配件不再生产;③使用单位维修基金跟不上,不能及时补充维修需要的零配件,造成电梯故障后无法修复,长时间停运。对于无法提供原零配件的问题,需要使用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对电梯实施大修、改造或者更新,替换掉无法采购的零配件。
(2)安全技术档案缺失或不齐全,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缺失或不健全。评估中共发现此类问题39台,占评估电梯总数的22%。技术档案缺失会造成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不能全面掌握电梯的结构特点、工作原理及其安全技术状况,不能对症下药;维护保养耗时且易发生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事故;不能采取有效的紧急救援措施,会造成二次伤害。建议使用单位进行整改,使之符合现行法规的要求。维保单位应当协助使用单位完善相关安全技术档案和规章制度。
(3)评估中发现28台电梯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部分住宅小区电梯使用登记资料上使用单位仍为原房地产建设单位,实际管理单位为物业服务公司,这些使用登记资料不能反映电梯的真实情况,应及时整改,确保电梯使用登记资料的内容与实物相符。
4.2 标准更新类问题
标准更新的问题主要是制动器设置不符合要求,按照GB 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制造的电梯制动器只有一组机械部件,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梯制造标准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有差异。制动器机械部件分两组设置的要求大幅度提高了制动器安全系数,能够减少制动器失效造成的蹾底、冲顶、门区剪切等恶性事故。评估中共发现8台电梯存在标准更新类不符合问题。建议使用单位对电梯实施改造以符合现行标准。
4.3 设备本体类问题
根据表3,把设备本体类8个不符合项目,整合为下列8类问题。
(1)电气控制系统老化。电气控制系统老化包括电气元件老化和电线电缆变形、破损。本次评估中发现30台电梯存在电气控制系统老化。随着电梯使用年龄的增长,控制系统元件和线路老化成为老旧电梯故障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在评估中通过査阅电梯故障报修记录发现,因变频器故障、控制系统保护、接触器故障等因素造成的停梯报修或由于呼梯、选层控制信号错误等报修的故障约占70%。电气控制系统故障的原因主要有自然老化、使用环境不良、电气触点接触不良、通信线路不畅、控制程序错误等原因,其故障具有发生时间不确定、缺少量变过程、难排査、同一故障难重复出现等特点。目前很多使用单位不能根据电气元件使用寿命定期更换,一般出现故障才更换,必然会造成故障高发。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的电气元件和电气线路。
(2)曳引绳和曳引轮磨损。本次评估中发现26台电梯曳引绳或曳引轮磨损严重。曳引绳与曳引轮磨损会造成曳引能力下降,一旦电梯超载运行或紧急制停易造成电梯失控,应及时更换曳引轮、曳引绳。更换曳引绳时,建议全部同时更换,因为新旧不同的曳引绳由于绳的张力、材料、品牌和拉伸率等因素会对曳引轮轮槽造成不同的磨损。曳引轮和曳引绳的磨损需要引起使用单位重视。
(3)平衡系数不合格。本次评估中共发现54台电梯存在平衡系数不合格。其中大部分属于平衡系数偏小,平衡系数最小的仅有0.35。造成平衡系数偏小的原因主要有3个,分别是:①电梯铁质对重块缺失,而未及时补充;②水泥对重块长时间使用会造成水泥老化脱落和含水量降低,导致对重块重量减轻;③使用单位对电梯轿厢过度装修,增加了轿厢的重量,却没有相应增加对重的重量。平衡系数偏小会导致电梯曳引力减小、能耗增加、影响电梯制动、电梯舒适度下降,建议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及时调整电梯平衡系数,消除安全隐患。
(4)缓冲器锈蚀和老化。本次评估中有33台电梯存在缓冲器老化失效现象。聚氨酯缓冲器失效形式表现为断裂、剥落、破损及塑性变形等情况,聚氨酯材料易受温度、湿度、光照等影响,特别是夏季在高温条件下加速了材料热降解,导致聚氨酯缓冲器老化;对于液压缓冲器,底坑积水或者长期潮湿会造成液压缓冲器复位弹簧、柱塞表面和缸体内部锈蚀,使缓冲器不能动作,失去缓冲作用。
(5)门系统问题。本次评估中发现36台电梯的层门、轿门存在问题,主要包括开关门轮磨损严重,门扇或门套变形,层门、轿门运行脱轨、卡阻等问题。层门滑块固定螺栓缺失,门滑块固定不可靠,会使层门无法保持在原有位置上,人员有坠入井道的风险;当层门地坎严重变形损坏时,人员特别是老人进出轿厢容易绊倒;当人处在关门路径上时,电梯门防夹人装置动作不可靠,人会受到门较大的动能冲击,受到撞击伤害。建议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及时整改门系统问题,保障人员进出电梯的安全。
(6)超载保护问题。本次评估中发现26台电梯超载保护装置无效。超载保护的失效会造成制动器不能把超载轿厢制停,引起电梯溜车、蹾底。因此,维保单位应经常检查超载保护装置的动作范围是否符合要求,及时更换失效的超载保护装置。
(7)上行超速保护问题。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是为了电梯上行超速时,会造成轿厢冲顶事故,轻则损坏设备,重则引起人员伤亡。防止由于一些原因导致电梯向上运行速度失控而设置的重要安全保护装置。本次评估发现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无效的电梯数量达31台,问题集中表现在上行超速保护检测控制装置无效。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应及时更换上行超速保护检测控制装置,认真检查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的可靠性。
(8)紧急报警装置无效。电梯的紧急报警装置是在电梯发生故障时,被困人员向外求救的重要途径。如果被困人员没有手机,无法跟外界联络,这时电梯紧急报警装置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是被困者与外界联络的唯一方式。如果紧急报警装置失效,求救信号发不出去,会给被困者造成巨大的心理负担,导致被困者做出一些危险行为,比如强行扒开轿厢门,贸然爬出电梯,极易造成二次事故。因此,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极为重要。本次评估发现22台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无效,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应及时维修或更换无效的报警装置,值班室做到24h专人值守,救援电话畅通无阻,才能及时通知维保人员组织施救,杜绝相关事故的发生。
4.4 维护保养类问题
本次评估发现每台电梯均有维护保养类的问题,这是因为:(1)维护保养单位对维保质量的管控不到位,维保单位质量管理人未对住宅小区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和记录;(2)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发生的故障情况未及时进行详细记录,电梯的维保记录保管不全;(3)对现场维保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记录不全;(4)针对维保的不同种类电梯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不齐全;(5)没有及时维护好五方通话的畅通等。
5 结语
随着张家港市老旧电梯数量的快速增长,因部件磨损、老化等引起的电梯故障会越来越多。电梯安全运行问题直接关乎民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近几年,张家港市市场监管部门作为职能部门,在尽心履职、不断加强电梯监管的同时,越来越感觉到解决好电梯安全问题,需要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立一定的保障、协调机制,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有效提升张家港市电梯安全运行水平。
为保障老旧电梯的安全,笔者建议:(1)定期进行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并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执行;(2)加强对老旧电梯的监管力度;(3)提升电梯应急救援能力;(4)加强住宅电梯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5)加强电梯维保市场规范化管理;(6)落实好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7)加强电梯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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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梯》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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