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使用虚假专利证书罚款七万余元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昆建罚字〔2021〕第262号)。经查,昆山市周市镇华阳北路西侧、倪家浜路南侧工业邻里中心项目电梯采购、安装、调试工程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另查,当事人是上述工程的中标单位。当事人在上述工程投标过程中提供了虚假的专利证书及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证书。9月2日,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对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罚款3.7696万元。
据查询,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是由中方控股和管理的中日合资大型电梯企业,成立于1986年12月2日,注册资本15526.9363万美元。公司大股东为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2%;第二大股东为日本三菱电机株式会社,持股32%。
这都造假,这是以为领导们不查还是关系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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