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
按照徐州市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规定实施加装电梯的,在加装电梯项目竣工验收之后,由各县(市)区房产服务中心(或加装电梯管理部门)将相应的住宅小区楼栋号及加装电梯实际费用分摊明细,提供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项目备案。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后,出资加装电梯的产权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加装电梯所分摊的费用。
提取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加装电梯所分摊费用的,还应当同时符合三大提取条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已竣工验收且业主已支付加装电梯分摊费用;申请人及配偶在徐州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或其账户未被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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