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奥通电梯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3月23日, 自治区“滚动式”督导检查组对内蒙古奥通电梯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维保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电梯行为中存在问题:1、电梯维保记录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要求进行,缺少维保记录;2、维保人员无作业证书及注册证明。其行为构成未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八十八条的规定,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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