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蒂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萧市监戴处字〔2017〕70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杭州蒂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执法部门:【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萧山区市场监管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17-07-1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萧市监戴处字〔2017〕70号;
案件名称:杭州蒂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杭州蒂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黄伟明;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与杭州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定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约定2017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0日期间为该公司维护保养型号为TKJ1000、设备注册代码为3******************4的客梯,保养费为4200元/年。该客梯上次检验日期为2016年1月11日,下次检验日期为2017年1月。签定合同后,当事人于2017年1月20日开始对该客梯进行每月2次的维护保养。检验日期到期后当事人未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分别于2017年2月3日、2月17日继续对该客梯进行了维护保养,并于2017年2月28日更换了该客梯的电梯专用电话机。2017年3月1日,本局执法人员对杭州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了上述违法行为,并当场向杭州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该客梯于2017年3月7日取得了检验合格报告。;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拟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2017-07-29 00:00:00.0;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萧山区市场监管局;
行政处罚日期:201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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