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南达电梯有限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萧市管罚处字〔2017〕212号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杭州南达电梯有限公司
执法部门: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萧山区市场监管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17-07-2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萧市管罚处字〔2017〕212号;
案件名称:杭州南达电梯有限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杭州南达电梯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王仰辉;
主要违法事实: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南环路连锁店)于2017年02月09日与杭州南达电梯有限公司签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2017年02月09日至2018年02月08日止)。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要求电梯半月需进行一次维保,其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2017年04月09日是当次半月维保周期的最后一天,维保人员未经现场维护保养程序,为了应付,在2017年4月10日填写了虚假保养签单记录,谎称已经完成保养,要当班主管签字后报送公司。
杭州南达电梯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四十五条第二款;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处罚款20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2017-08-03 00:00:00.0;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萧山区市场监管局;
行政处罚日期:2017-07-20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