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力电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维护保养电梯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肥西市监处罚〔2021〕429号当事人:安徽通力电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050496806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2名工作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情况下,使用该2名工作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五条第(八)项的规定,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0元。行政处罚履行方式:持《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窗口现金缴款或转帐缴款,也可扫缴款通知单二维码缴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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