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张贴电梯安全警示标志的通知
各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公司:为普及乘梯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市民电梯安全意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各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公司应及时在管理和维保的电梯轿厢内醒目位置张贴电梯安全警示标志,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禁止扒门、严禁超载、禁止倚靠、禁止吸烟、禁止电车进入、请勿逗留、应急救援等。为了整洁、美观,建议按照统一内容模板印制并张贴在电梯轿厢门内侧,详见附件。联系人:唐君荣,电话:18578902606。 附件:电梯安全警示标志模板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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