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事故是如何响应分级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按照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依次为:Ⅰ级响应(特别重大事故)、Ⅱ级响应(重大事故)、Ⅲ级响应(较大事故)、Ⅳ级响应(一般事故)。Ⅳ级(一般事故):(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Ⅲ级(较大事故):(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Ⅱ级(重大事故):(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Ⅰ级(特别重大事故):(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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