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长市监处〔2020〕055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
项目名称: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案
处罚类型: 其他处罚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单位: 【XZCF_REGINNAME】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3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的规定。由于该行为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建议对当事人作出:1、责令停止电梯的维护保养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的违法行为;2、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事由: 其他违法
处罚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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