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7588-20033对轿顶防护的规定
问 题GB7588-2003对轿顶防护的规定为:
“8.13.3 离轿顶外侧边缘有水平方向超过0.30m的自由距离时,轿顶应装设护栏。自由距离应测量至井道壁,井道壁上有宽度或高度小于0.30m的凹坑时,允许在凹坑处有稍大一点的距离。
护拦应满足下列要求:
8.13.3.1 护栏应由扶手、0.10m高的护脚板和位于护栏高度一半的中间栏杆组成。”
据上述条款,我公司理解为:当离轿顶外侧边缘有水平方向距离小于0.30m的自由距离时,轿顶防护栏可以取消。请问此时0.10m高的护脚板是否还需要?
恳请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此问题给予解答,谢谢!
解 释
本标准§8.13.3的原意是当离轿顶外侧边缘水平方向自由距离不大于0.30m时,可不在轿顶上设置护栏。由于§8.13.3.1所述的“0.10m高的护脚板”是护栏的组成部分,因此,此时可不设置“0.10m高的护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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