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7588—2003§12.10.2 规定如下: “12.10.2 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
问 题GB 7588—2003§12.10.2 规定如下:
“12.10.2 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应在不大于下列两个时间值的较小值时起作用:
a)45s;
b)电梯运行全程的时间再加上 10s。若运行全程的时间小于 10s,则最小值为20s。”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了解的检测方法是:在电梯正常运行状态下,通过人为使平层感应器信号失效的方式,模拟曳引绳在曳引轮上打滑的状态,然后测量时间判断电梯控制柜(系统)是否符合 GB7588—2003§12.10.2。
GB7588—2003 中涉及了正常运行、轿厢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三种状态,没有提及电梯的返平层运行(功能),即:电梯异常非门区停止后,低速运行使轿厢停在平层区域,此过程电梯运行速度较低。在返平层运行模式中,由于电梯运行速度很低,如果也按照§12.10.2 规定限制电梯最大运行时间,则可能导致在很多现场无法选用返平层运行(功能)。因为现在很多高层建筑的单一楼层最大高度可能超过 10m(甚至更高),电梯进行返平层运行时,§12.10.2 所要求的 45s 不足以达到平层位置,这将导致轿厢内困人。此时,就意味着具有返平层运行的电梯控制柜(系统)不符合 GB7588—2003§12.10.2 规定。我们对此产生了迷惑。
在实际的使用中,选用电梯的返平层运行、返基站运行或/和停电应急运行功能可
大大降低电梯困人事件。在这三种功能中,电梯运行速度较低,电梯进行平层停靠过程风险较小。这三种功能区别于电梯的正常运行,是在特殊情况下的电梯功能。
恳请电梯标委会对以下问题给予答复:
1、我们对§12.10.2 的理解是否正确?
2、§12.10.2 是否仅适用于正常运行,而不适用于返平层运行、返基站运行和停电应急运行功能?
解 释
问题 1 答复:
理解不正确。
本标准§12.10.2 规定了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设定时间的限值,其目的是防止发生§12.10.1 所述及故障情况的持续时间过长,而损坏设备或曳引轮与悬挂钢丝绳之间因相对滑动导致严重磨损,甚至造成悬挂钢丝绳断裂。因此,如果电梯发生§12.10.1所述及的故障情况,则该故障情况的持续时间不应大于§12.10.2 所规定的限值,并应在§12.10.2 规定的限值内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起作用,使驱动主机停止转动并保持在停止状态。
问题 2 答复:
本标准§12.10.2 的规定不仅适用于电梯的正常运行模式,也适用于问题中所述的返平层运行、返基站运行和停电应急运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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