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对福田...
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局对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对福田小学电梯进行维保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福罚字〔2021〕福田36号
处罚名称: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对福田小学电梯进行维保案
处罚类别1:
罚款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地方法规→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全文→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结果:罚款10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1440300X18928616H 44030150606231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刘展
处罚决定日期:2021-03-23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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