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保相关问题
对于《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七条规定“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电梯维保应当进行记录”“维保记录应当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维保记录应当在什么时候填写,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什么时候签字确认,均未明确具体时限,执法人员理解为电梯维保记录应当在电梯维保时现场就要记录和签字确认,如果因为客观原因没有及时记录和签字,最晚不应超过一个维保周期,如果没有具体时间限制,那维保记录存在的意义何在,检查没有记录事后补记录或者没有签字事后补充签字就可以了?使用、维保单位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当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的规定;对电梯的使用、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监管部门可依法进行查处。如因疫情等特殊原因而未及时填写维保记录单或使用单位未签字确认的情况,应当向当地监管部门说明,并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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