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梯生产许可证中的不限定参数
我单位最近领取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参数为不限定参数。由于生产许可证上“许可参数”栏中用短划线“-”表示,部分地区在电梯招投标时,评标人员认为我单位的许可证上没有标注具体许可参数,也没有依据证明这个短划线就代表不限定参数。为此,建议总局特设局给予明确答复,或者在许可证上直接注明“不限定参数”字样,避免因质疑或争议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生产。依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附件A,电梯仅填写电梯参数,不填写许可级别。目前,总局审批签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中,“—”代表技术参数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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