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电梯安全可靠的为乘客服务, 根据 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第 2 号修改单第 8.13 项的要求,自 2017年 10 月 1 日起,在定期检验中维护保养单位每 5 年要进行一次轿厢 ( 乘客电梯 ) 承载 125% 载重量额定速度制动试验。为保证检验过程中设备的安全和完整,使该检验顺利安全地进行,各地维保企业陆续制定了试验方法。 郑州市电梯商会本着为会员服务的目标,组织会员单位专项讨论制定了本试验方法,并希望与更多的同行分享,吸收意见和建议,让更多的企业和用户受益。 1、组织措施 (条件) (1) 具有相关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向电梯所有权人宣讲 TSG T7001-2009 及第 2 号修改单关于制动试验的检验内容和要求。 (2) 为验证电梯的制动性能,降低电梯发生因制动能力不足引起的意外移动进行制动试验,由于进行制动试验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试验过程中可能会因设备性能不符合检验规则要求的原因导致电梯故障、设备损坏,且维保单位增加了较大的工作量和成本费用,因此要与电梯使用方协商落实好责任、义务及费用,并签订相关的协议。 (3) 调阅电梯交付使用时的使用资料,重点核实该电梯自检是否合格、合格证上的制造日期及使用年限是否达到 5 年及制动试验后是否达到 5 年、监督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 开展试验前应在电梯首层入口处张贴告示,告示中应有如下内容: ①告知乘客通过该项试验确认电梯制动器制动的安全性; ②试验中可能会产生故障维修的情况; ③可能会造成因故障原因该电梯短时间的停止使用; ④可能的维修时间。 (5) 应在试验前 3 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检验机构,试验准备工作已就绪。 2、试验前原始技术档案的调阅及试验原则 2.1 进行 125% 额定载荷试验时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制造和使用年限。 (2) 制动器、曳引轮、钢丝绳及绳头组合的最近一次的调整、更换、修理资料。 (3) 最近一次的空载上行和额载下行制动试验记录( 如有 )。 (4) 确认平衡系数。 2.2 试验原则 为确保试验安全,应遵循先资料后现场、先静态后动态、先检修速度后额定速度试验、先单一部件后整机测试、先检验除制动试验外的其它项目后检验制动试验、先空载后超载 (125%)、先测试制动器有效性后测试曳引力的总体原则开展。如施工中发现有本工艺未涉及到或考虑不充分的情况,应遵循以上原则论证后再开展,而此过程应进行详细记录,以便试验后总结或发现问题,最大程度地确保全过程中试验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机房内设备的测试 (试验时不准载客) 3.1 制动器 确认轿厢无乘客 ( 空载 ),将轿厢置于顶层,用检修速度继续向上运行,直至对重压实在缓冲器上,检查制动器等。 (1) 制动器:开 / 合正常、灵活、无异常卡阻。 (2) 测量制动器磨擦片与制动面的间隙,其间隙参照制造厂商的标准。 (3) 检查制动器弹簧的张紧度或间隙 ( 板式时 ),其依据为制造厂商的标准。 (4) 检查各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应牢固,确保螺栓无断裂。 (5) 检查制动器磨擦片的磨损情况,此厚度应不低于制造厂商的标准。 (6) 制动器所有部件无锈蚀及制动面无油污。 (7) 对于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在断电的情况下可用手动盘车检查:手动开闸,空轿厢向上手动盘车,若空轿厢出现位移,则考虑制动力是否不足,需重新调整制动器 ( 如验证弹簧压力和磨擦片与制动面之间的状态)。 3.2 曳引机 (1) 检查有齿轮曳引机的蜗轮与蜗杆间隙,是否存在大于制造商标准的游隙 ( 有齿轮 ),具体方法可以是观察正、反向手动盘车有无明显旷量 ( 建议在轿厢与对重侧平衡状态下 );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 ( 断电状态下 ) 溜车速度应平稳无跳动。 注:注意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是否设计封星,若没封星不应手动开闸,以免造成飞车。 (2) 检查曳引轮的磨损情况,曳引轮绳槽不得有缺损或者不正常磨损,曳引钢丝绳与曳引轮绳槽底部应有间隙,无油腻和沉积异物。 (3) 检查曳引机,抗绳轮是否刚性连接及各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应牢固可靠。 3.3 钢丝绳 (1) 钢丝绳不应有笼状畸变,绳股挤出、断股、扭结、弯折、严重锈蚀 ( 或出现红褐色粉尘 ) 等情况。 (2) 钢丝绳的直径不应小于公称直径的 90%。 (3) 钢丝绳断丝的检查其数值应参照 TSG T7001-2009 续表 5.1 所列出的数值,超出标准应报废。 (4) 检查钢丝绳的防脱槽装置应有效、可靠。 (5) 检查钢丝绳的端接装置应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U 形环等连接部件无缺损,不同的端接装置的安装应符合制造商的相关标准,巴氏合金绳头应无明显松动。 (6) 检查钢丝绳张力应均匀;张力差不大于 5%;减振垫完好 ( 如果有 ) 悬挂装置应专门设置防拉脱的二次保护 ( 如 U 形卡扣固定钢丝绳 ),防止轿厢坠落。 3.4 限速器 (1) 限速器与轿厢运行方向一致各调节部位封记完好,运转时不得出现碰擦、卡阻、转动不灵活等现象,动作正常。 (2) 为保证限速器动作速度的可靠性,电梯维保单位应在检验人员的见证下对限速器动作速度进行校验,限速器动作值与铭牌标明一致并将其试验结果进行记录,作为本次试验的内容之一。 4、井道内设备的测试 4.1 轿厢 (1) 用水平仪 ( 尺 ) 检查轿厢地板 X、Y 轴两方向的斜率并做好记录。 (2) 检查轿厢所有部分的螺栓紧固情况,应牢固可靠。 (3) 重点检查轿厢架的紧固情况,应牢固可靠;检查轿厢称重装置,为防止称重传感器 ( 应变片 ) 变形或受损应采取保护措施。 (4) 检查轿厢装潢的紧固情况,重点检查装饰顶的紧固情况,应牢固可靠。 (5) 检查轿厢导靴磨损和间隙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4.2 安全钳 (1) 检查安全钳各部位的紧固情况,应牢固可靠。 (2) 检查安全钳楔块与导轨的间隙,在轿顶手动提拉安全钳,4 个楔块应同时动作并夹紧导轨,并做好记录,其间隙应符合制造商的标准。 (3) 为保证安全钳的可靠性,电梯应在空载工况下,以检修速度至少进行一次联动试验,并将其试验结果进行记录,作为本次试验的内容之一。 4.3 对重装置 (1) 对重块的上端应有可靠的压紧装置。 (2) 检查对重装置各部分的螺栓,应牢固可靠。 (3) 检查对重导靴磨损情况和导轨之间的间隙。 4.4 悬挂装置、补偿装置 (1) 对于悬挂装置两端在井道内的无机房电梯,两端应当固定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连接部件无缺损。 (2) 补偿链距地不小于 100mm,两端应固定牢靠,且配有保险绳,且不得与其它部件摩擦。 4.5 导轨 (1) 测量主导轨及副导轨垂直面间的距离并做记录( 建议至少测量上、中上、中、中下、下 5 个点 )。 (2) 重点测量无机房电梯对重导轨垂直面间的距离并做记录。 4.6 导轨架 (1) 紧固所有导轨架的固定螺栓。 (2) 检查并紧固所有固定导轨架与墙面间的锚栓,重点检查无机房电梯。 4.7 厅门 检查厅门地坎与轿厢地坎之间的间隙并做好记录 ( 建议至少测量上、中上、中、中下、下 5 个点 )。 4.8 平衡系数检查 (1) 曳引电梯的平衡系数应当在 0.4 ~ 0.5 之间,或取制造厂商的设计值。改造过的电梯按照当前设定的平衡系数。 (2) 如对电梯平衡系数有质疑时,电梯维保单位应在检验人员的见证下对电梯平衡系数进行校验,并将其试验结果进行记录,作为本次试验的内容之一。 5、曳引力、制动力的试验 5.1 曳引力的试验 ( 约定的平衡系数 ) (1) 检查钢丝绳在曳引轮上的滑动位移。确认轿厢内应空载 ( 无人员 ),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修人员在曳引轮与钢丝绳的交汇处做一明显标记,使空轿厢往返全程运行一次,检查钢丝绳与曳引轮之间相对滑移距离。( 推荐参考迅达电梯检查曳引力的简易方法:空载、额定速度 ( 上下 ) 跑一全程,检查曳引轮与钢丝绳滑移量,曳引比 1︰1,滑移量≤ H/1 000;曳引比 2︰1,滑移量≤ 2H/1 000。其中 H= 提升高度。)如滑移距离超标,试验暂停,先解决曳引力问题,再进行载荷试验。 (2) 按 TSG T7001-2009 第 8.9 项做空载曳引试验,应符合规范要求。 (3) 确认轿厢内无乘客,使空轿厢额定速度上行至行程 3/4 处紧急制动,曳引机完全停止后,记录曳引钢丝绳位移距离 ( 标准参见表 1)。 5.2 制动力的试验 ( 平衡系数 0.4 ~ 0.5) (1)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修人员在机房操作,启动上行检修按钮,使轿厢以检修速度向上运行,在井道的上半段紧急制动,轿厢应完全停止。 (2) 制动力试验也可参考 T/CASEI.T02-2015《曳引驱动电梯制动能力快捷检测方法》第 4.1 条: —在曳引钢丝绳上做好标记; —使停止在最低层的电梯轿厢空载上行,当轿厢以额定速度稳定运行并通过中间层之后,切断驱动主机电源; —待电梯完全制停后,断电状态测量轿厢位移距离,其范围参照表 1。 ![]() 上表为某公司参照标准。 注:该试验方法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笔者。 6、125% 额定载荷额定速度制动试验的准备 (1) 轿厢停在最低层站空载时,在曳引轮上将钢丝绳和曳引轮的交汇处做出标记 ( 如拿粉笔在曳引轮与钢丝绳交汇处划一条线,也要把曳引轮划上 ),然后轿厢装入1.25 倍额定载荷,均匀放置在轿厢内 10min 后检查是否出现位移和打滑 ( 如看曳引轮与钢丝绳上的画线移动情况 ) 和悬挂装置的防拉脱状态。 (2) 当满足 1、2、3、4、5、6 各项准备工作且各部分指标均为合格可靠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125% 额定载荷满速制动试验。 7、125% 额定载荷额定速度制动试验 (1) 当轿厢载有 125% 额定载荷并以额定速度下行至行程下部时,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供电,制动器应当能够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其减速度不应当超过安全钳动作或轿厢撞击缓冲器所产生的减速度。 8、试验后的恢复及检查 (1) 将试验后的轿厢放置最低层,并将试验用的载荷搬出。 (2) 恢复超载功能。 (3) 轿厢内无明显变形及损坏。 (4) 若钢丝绳有打滑现象,应检查轮槽的磨损情况,轮槽下有、无铁屑掉落。 (5) 依据前期检查时做的记录,核实导轨的间距,导轨架、轿厢与厅门地坎的距离,制动器摩擦片的磨损,曳引机有无移动,钢丝绳悬挂装置有无损坏及变形,导轨面有无划痕。若出现和原始记录不符的情况,电梯应整改维修,各部分应恢复正常,符合条件后方可投入运行。 附:试验用的仪器仪表 ![]() 检验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应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其精度应当满足表 2 的规定。试验载荷宜用标准砝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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