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TSG Z7003-2004)。
二、监督抽查对象
根据随机抽查和重点全覆盖的原则,省局对我省范围内16家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5家“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10家气瓶检验机构、6家安全阀校验机构、4家无损检测机构、4家行业自检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质量监督抽查。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监督抽查方法及重点内容
(一)对于综合性检验机构、行业自检机构,以检查机构落实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法规政策情况(含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2020-2021年度有关要求)、定期检验报告质量为主,采取检验质量负责人问询、随机抽查考评检验检测报告、查验作业指导书等方式进行。
(二)对于气瓶检验机构、“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安全阀校验机构,以检查机构资源条件是否持续满足、质量保证体系是否运转正常、是否超范围检验检测、检验人员能力是否满足检验要求、检验报告质量是否合格等,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抽查考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能力问答等方式进行。
监督抽查要点内容见附件2。
四、监督抽查组织实施及相关要求
(一)检查时间:2021年8-10月份。监督抽查工作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如遇疫情等突发情况,监督抽查的时间将顺延。
(二)本次监督抽查由省局统一组织,委托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以下简称“特检协会”)具体承担。检查专家名单及分组情况由特检协会确定后报省局。
(三)各市局要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相关机构,做好监督抽查准备工作。在监督抽查过程中,应指派专人赴现场监督指导,配合检查专家完成检验报告(或任务)的随机抽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公正、有效、顺利进行。
(四)检查组要按照省局要求,对照检查项目和内容认真开展检查,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必要时可对一些关键检验项目进行现场验证或对检验项目现场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检查组要当场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汇总、分析后报省局。
(五)监督抽查工作明确组长负责制,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遵纪守法,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借检查谋取私利,并严格保守被查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监督抽查期间,省局将适时派员督导。监督抽查结束后省局将召开监督抽查结果通报会,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联系人:戴清晨 电话:0551-63356910
附件:1.2021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质量监督
抽查名单
2.2021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质量监督
抽查要点内容
2021年8月2日
附件1
2021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
质量监督抽查名单
注:1、合肥9家,滁州4家,阜阳3家,马鞍山3家,安庆3家,淮北3家,淮南3家,宣城3家,宿州2家,芜湖2家,黄山3家,池州2家,六安2家,蚌埠1家,铜陵1家,亳州1家。
附件2
2021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
质量监督抽查要点内容
机构类别 | | | |
| | | 1、电梯和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质量(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 1、每家机构随机抽取2021年内电梯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至少1份(含原始记录) |
2、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质量(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 2、每家机构随机抽取2021年度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至少1份(含原始记录) |
| | |
| |
| |
| | | | 6、每家机构随机抽取近2年内所取资质项目的定期检验报告至少2份(含原始记录)(如有承压和机电类项目,各取1项中至少1分报告,如仅有承压或机电类,取同一项中至少2份报告 |
| | |
| | | | |
| |
| |
| | 11(12)、每家机构随机抽取近两年内2份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应核查检验人员的试验能力) |
12、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行为、资料档案是否齐全 |
| 13、上一年度监督检查留下问题的整改情况(如再次被抽查到) | |
| | | | 13、每家机构随机抽取一个具体项目(工程),重点查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 |
14、无损检测免考换证人员在上个持证周期是否存在执业中断情况 | 14、每家机构随机抽取3人项,于2020年6月-2021年6月申请免考换证 |
| |
| | | 16、检查其资源条件、人员设备、公司管理等质保体系运转情况 | |
| |
| |
| | | 19、安全阀校验真实情况和工作质量(离线校验是否出具虚假报告、在线校验程序是否规范) | |
| 20、检查其资源条件、人员设备、公司管理等质保体系运转情况 | |
| |
注:1、检查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上重点内容和主要检查方式。
2、被查报告出现严重问题时,应增加抽查份数。
抄送: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2021年8月2日印发 校对:戴清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