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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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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3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加快,高层住宅越来越多,住宅电梯快速增加,我市电梯持有量近五万台,而与此同时,由于错综复杂的因素,一些早期建成投入使用的住宅电梯经常发生关人故障或伤人事件,老百姓反映强烈,由此引发的投诉上访逐年增加。住宅电梯安全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应引起高度重视。
         目前,影响我市住宅电梯安全的主要问题有:
         一、各类电梯中住宅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比例最高
         资料显示,电梯各使用场所中,住宅电梯数量最多、增量最大,而检验一次合格率最低,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最多。据市质监局统计,2011年电梯故障频发地点中,前10位均为住宅小区,排名首位的仅7月1日至9月2日期间,就发生35起电梯事件(困人12起、故障23起),实在触目惊心!目前,上城区已有近百个小区装有电梯,总量超过一千台,使用五年以上的占30%,十年以上的占10%,很多电梯即将进入老化期。可以预见,各种电梯故障和相关矛盾将在近年内集中爆发。
         二、现有的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模式存在问题
         目前住宅小区的电梯管理模式:业委会聘请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定合同---电梯维保单位负责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由于业委员是一个群众自治组织,对电梯管理不内行,没有能力参与物业公司与电梯维保单位间的合同谈判。物业管理公司准入门槛低,人员流动大,在持证上岗、电梯定期检验维保、应急预案演练、制度规范等诸多方面存在不足。而电梯维保单位虽然有近百家,却良莠不齐,缺乏有效的监管。
         三、住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工作质量问题突出
         由于电梯数量不断增加,一些维保单位业务不断扩张,需要更多的维保人员,在社会上招聘人员时,流入了一些不专业的人员。同时,一些单位为了减少成本,维保人员并未增加,造成一名维保人员负责多个小区的电梯,工作上打马虎、走过场的情况屡见不鲜。更有甚者,出现了“不该修的乱修、不该换的也换”等欺诈行为,导致很多住户对是否有必要进行电梯修理产生了不信任。
         四、缺乏住宅电梯大修(更新)的标准和法定程序,维修经费无保障
         根据规定,电梯须经定期检验,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检验不合格,在整改完成前不能投入使用。有的物业公司图省心,甚至借此收受维修单位回扣,对不一定要大修(更新)的也很“大方”,引起业主普遍反感,造成确有必要大修的无法获得业主的支持。在“修”与“不修”的博弈过程中,基层质监部门由于没有明确的标准和程序,无法做出决定。另外,不少老小区的高层回迁住宅,存在电梯大修经费不足、维修基金二次续筹措难等情况。而我市实施的市区二级财政匹配的物业改善专项资金对住宅电梯还没有涉及,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五、老百姓对电梯安全使用知识缺乏,相关部门宣传不到位
         近年来,各相关部门虽已加大了宣传力度,但老百姓对电梯安全使用还是了解不够,很多不良习惯诱发了电梯故障。特别是出现电梯困人等情况时,不能正确应对,处理不当导致的人员伤亡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明确住宅电梯安全责任主体
         建议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由物业公司作为电梯安全责任主体。业委会与物业公司间推行制式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业委会全程参与物业公司与电梯维保单位间的合同谈判,督促物业公司制定规章制度。小区无业委会的,由电梯业主推举一名代表行使职责。
         二、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单位应当规范并受到有效监督
         要引入竞争机制,不断规范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单位的从业行为。建议房管、质监部门把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单位的工作质量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加强对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单位的考核,进行分级管理,定期向社会通报,通过市场机制,淘汰维保质量差的单位。
         三、各行政职能部门要行成合力,把住宅电梯安全作为保一方平安,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服务内容
         安全工作靠综合治理,各部门要形成合力。街道要在电梯安全工作中起主导作用。房管部门应依法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督促其建章立制和责任落实。质检部门要发挥其执法和技术优势,推动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标准体系和物管相关的质量标准体系的对接。物价部门可联手相关行业协会,制定电梯耗材的等级标准与指导价格,并对物业公司、电梯维保企业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遏制价格欺诈。对尚未建立物业维修基金或电梯专项基金不足的,建议由“业主自筹和政府适当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加以过渡性解决。
         四、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加强对老百姓电梯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提高自身保护能力
         各级政府和质监、工商、房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与新闻媒体、社团组织、街道社区密切配合,选择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如报刊专栏、专题电视节目、互联网、公益广告、广场视频播放等,通过电梯安全知识进社区等活动,提高老百姓的电梯安全使用知识,教育住户自觉遵守电梯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做到文明乘梯,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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