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3月 目 录
一、前言………………………………………………………() 二、特种设备数量及特点……………………………………() 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及监管单位情况………… ……() 四、2016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主要工作……………………() 五、2016年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 (一)2016年安全形势………………………………………() (二)事故分析………………………………………………() (三)主要问题分析…………………………………………() 六、对策与措施………………………………………………()
一、前 言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社会经济发展及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连、息息相关。为全面、直观反映全省特种设备数量及特点、生产单位情况、安全形势和安全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了《2016年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在增进社会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了解的基础上,为省政府、省安委会制定安全工作决策提供参考,以更有效地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
二、特种设备数量及特点
(一)特种设备数量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全省特种设备在册总数545901台,其中电梯211492台、压力容器178379台、起重机械108481台、锅炉28846台、厂内机动车辆17653台、大型游乐设施965台、客运索道85条、压力管道11741.37公里、气瓶300多万只。 总量比2015年底增加42853台,增长比例为8.5%。其中电梯增加32068台,压力容器增加12981台,起重机械减少189台,锅炉减少3817台。 (二)特种设备数量特点 1、总体数量 到2016年底,全省特种设备拥有量已逾54万台,停用设备78099台,报废17251台,设备拥有量约占全国总数的4.56%,位居全国第5位。其中电梯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占比达到了39%,是8类特种设备最多的一类。(图一) 2、特种设备增长情况 2016年电梯、压力容器出现不同程度的增长,电梯增加32068台,增长比例为17.9%;压力容器增加12981台,增长比例为7.8%;起重机械和锅炉出现负增长,起重机械减少189台、减少比例为0.17%;锅炉减少3817台,减少比例为11.7%。(图二)
图二 2016年主要设备数量分析图
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电梯数量增长较快,增长高达17.9%,随着我省产业调结构、促改革、治污染工作的进一步开展,钢铁、玻璃、水泥产业限产,关停不达标的生产企业,起重机械出现了负增长0.17%;随着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我省燃煤锅炉得到有效整治,锅炉拥有量出现大幅度的减少,锅炉减少3817台,减少11.7%。 3、近五年数量增长情况。 近五年来,我省特种设备数量保持了快速增长,特种设备保有量从2012年的346401台增加到2016年545901台,特种设备总体数量近五年增加了57.6%,尤其电梯数量保持了高速增加,2016年增加比例高达17.9%;而起重机械由于产业调整、 特种设备目录调整的原因出现数量上的负增长;锅炉由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大批燃煤锅炉拆除,数量同样出负增长。(图三) 4、地区分布 由于地域经济特点和发展情况的不同,全省特种设备分布出现不均衡,石家庄市和唐山市的特种设备拥有量均超过9万部,两市特种设备数占到全省特种设备总数的33.7%,廊坊市、保定市特种设备拥有量超过5万部;全省9个地市同比2015年特种设备数量均有所增加,由于产业结构及地域特点,石家庄市和张家口市特种设备数量出现负增加;辛集市及定州市2016年特种设备数量也均超过4千台。(图四)。
图四 我省特种设备按地市分布图(不含气瓶、压力管道) 2016年特种设备增幅最多是衡水市,增长18%,其次是沧州市,增长17%,廊坊市,增长15%,邢台市,增长10%。石家庄市和张家口市出现负增长。(表一) 表一:各地市特种设备增长比例
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及监管单位情况
(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我省共有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获证单位3111家(包括充装单位1556家),与2015年同期相比增加883家;其中设计单位108家(压力容器64家、压力管道44家),制造单位346家(锅炉制造1家,压力容器制造151家,压力管道制造111家,电梯制造6家,起重机械制造77家),安装单位1101家(锅炉192家,压力容器38家,车用气瓶90家,压力管道207家,电梯452家,起重机械112家,游乐设施10家)。 通过以上数据显示,我省特种设备充装单位占比50%、设计单位占比3.7%、制造单位占比11%、安装单位,占比35.3%。电梯安装单位占到安装单位总数的4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制造单位占到制造单位总数的75.7%。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全省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82436家,比2015年同期增加6570家。涉及石油、化工、化肥、电力、机械制造、制药、食品生产、商场、宾馆、住宅小区及公园、景区等多个行业和领域。 另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1556家。 通过数据分析,气瓶充装单位占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半数,气瓶充装作业存在充装种类多,设备分布区域范围广、作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 (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作业人员数量及换发证情况 到2016年底,全省累计共有持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503627人,新增作业人员71348人,其中锅炉作业人员71955人,新增作业人员9285人,压力容器作业人员86564人;新增作业人员11055人,气瓶作业人员16049人,新增作业人员2885人,压力管道作业人员9751人,新增作业人员2289人,电梯作业人员23761人,新增作业人员5616人;起重机械作业人员148268人,新增作业人员14088人,客运索道作业人员327人,新增作业人员7人;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2199人,新增作业人员662人,场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54571人,新增作业人员9597人;特种设备焊接人员48666人,新增作业人员6418人;安全阀维修人员197人,新增作业人员69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41319人,新增9377人。
2016年我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最多为起重机械,占作业人员总数的29.44%,其次为其次是压力容器持证作业人员,占17.19%、锅炉持证作业人员,占14.29%。
2016年新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最多的是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其次是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场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和锅炉作业人员。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机构 全省共有特种设备行政监察机构189个,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人员有1443名(与2015年同期相比增加425人)。其中省处8人、地市66人、区县局1369人。 另外,全省培训基层特种设备安全员4852人。 全省共有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检测机构17个,包括12个质监系统机构和5个行业检验机构,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人员共有1704人(与2015年同期相比增加99人)。特种设备专项检验检测机构192个,包括24个无损检测机构、104个气瓶检验机构、62个安全阀校验机构,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2个,总人数为1612人。 (五)特种设备检验 1、制造监检 2016年制造监检16889台,其中锅炉4783台、压力容器12106台、气瓶2507850只、压力管道元件51971件、零部件551吨。2016年制造监检共出具联络单98份,意见通知书24份,发现的问题164项,问题涉及工艺、材料、机械加工、焊接、无损检测、理化、控制系统、检验与试验、出厂资料、质量管理等方面。其中材料使用方面,发现问题79项;检验与试验方面发现问题24项, 无损检测方面发现问题14项;焊接方面发现问题10项;工艺制造方面发现问题6项。 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制造监检过程中监检人员需要加强对材料的检验,从材料使用环节减少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2、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 2016年共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47388台,其中锅炉2571台、压力容器546台、气瓶4186只,电梯33469部、起重机械6586台、大型游乐设施30台,发现问题4106项,安装一次合格率锅炉92%、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均为99%、电梯93%、起重机械98%、大型游乐设施100%;出具联络单1817份,意见通知书1219台,除涉及制造监检的问题外,还有设计、调试环节,在安装改造维修监检过程中主要问题集中在竣工资料,发现966项问题、质理管理676项、检验与试验663项、设计491项。 通过以上数据分析,竣工资料、质量管理、检验与试验项目的控制是安装改造维修监检重点监控项目。
四、2016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主要工作
2016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为首要职责,以降低事故为主要工作目标,继续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电梯安全攻坚战取得实质性成果 省局印发了《河北省2016年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了各项工作。一是积极开展了网格化监管,“五位一体”责任区域划分落实了相关单位责任,初步形成多元共治格局。二是构建应急处置平台,96365全省统一应急呼叫号码已开通运行,廊坊、秦皇岛、张家口、石家庄、承德等市已完成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建设。三是整治电梯维保工作质量,组织了对电梯维保工作质量暗查暗访及电梯维保单位专项监督检查等活动,对存在问题较多的6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了约谈,对发现资源条件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要求的8家电梯维保单位,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其中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2家单位依法注销了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四是开展老旧电梯专项整治,全省累计整治“三无”小区26个,涉及电梯248部;完成问题电梯1569部整改、提请政府督办305部,完成15年以上电梯安全评估鉴定632部。五是电梯立法工作取得进展,《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月1日发布,3月1日起施行。 (二)继续开展了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 在燃煤锅炉整治工作中,认真贯彻质检总局要求,印发了《关于继续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的通知》,会同省工信厅、发改委和环保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明确燃煤工业锅炉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部署了全省燃煤锅炉节能减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持续开展锅炉设计文件鉴定和节能审查工作,共审查设计文件256套、鉴定合格233套,节能审查不合格的锅炉设计不得投入制造。二是开展了锅炉能效测试工作,全省完成锅炉能效测试94台,其中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29台、在用锅炉能效测试65台。三是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对新建液化天然气储罐、燃气锅炉或电锅炉及时进行安装告知和监督检验。 (三)油气输送管道整治有新突破 按照质检总局《2016年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摸清了全省4049公里超过全面检验周期油气输送管道的底数,理清、砸实了责任主体,确保按时完成检验任务,截至11月底,全省共完成油气输送管道定期检验1217.47公里,全省长输管道定期检验工作实现了突破性进展。 (四)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扎实有效展开 一是精心部署,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结合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特点提出具体要求,将老旧电梯、公共场所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领域特种设备等作为攻坚行动的重点。二是狠抓落实,制定印发了《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重点工作专项监察方案》,对全省特种设备监察机构、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及电梯维保单位,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约谈,极大促进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开展。 (五)做好节日、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期的保障 认真做好了春节、节后复工复产、全国“两会”期间、“五一”期间、暑期汛期以及旅发大会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省局领导多次亲自带队参加督导检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印发了通报,并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对问题隐患进行整改落实,保障了节日、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期的特种设备安全。 (六)构建安全监管网络,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省局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对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网络建设继续给予了大力支持,制定了《河北省基层特种设备安全员工作制度》,规范基层特种设备安全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编制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教材》,对全省新上岗的729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进行了培训,提高基层特种设备安全员的专业素质。充分发挥基层安全员的作用,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根据省安委会和国家质检总局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质监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宣传活动。通过上述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大家的安全乘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人人关心电梯安全、参与电梯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2016年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 (一)2016年安全形势 2016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发展,全年共发生1起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死1伤,特种设备万台事故死亡率0.02。相关情况详见图五、六。
图五 2002至2016年我省特种设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图
图六 2007至2016年我省特种设备万台事故、死亡人数趋势图
(二)具体事故情况 11月24日,沧州泊头市泊镇堤口王赵家锻件厂发生一起事故,初步确认为氮气储气筒爆炸,造成1死1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三)主要问题分析 1、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 部分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对特种设备潜在的危险性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认识不足,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缺乏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安全投入不足,设备维保不到位,老旧设备不能及时更新,部分使用单位或使用者不主动依法申报检验,甚至抵制监管的情况依然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治理。这些都在客观上造成特种设备潜在的风险增大。 2、特种设备数量快速增加,新技术不断发展 特种设备数量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增加,其中电梯已连续数年保持了20%左右的增长率。在数量增加的同时,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技术标准也在飞跃性的提高,高压设备、低温设备不断出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任务量和难度都不同程度地有所增加。 3、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非法使用小锅炉、冷库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非法充装站等非法行为由于多集中在县乡农村,隐蔽性较强,虽然经过多次整治,但常有死灰复燃现象,形成监管盲区和死角,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同时,一些新的行业性、区域性安全隐患,如老旧小区电梯,由于设备老化和资金短缺等问题,电梯运行安全可靠性大大降低;城中村回迁小区的电梯监管,普遍存在使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维保不到位的问题,同样需要同志们引起重视。 4、监察、检验、评审工作不到位 由于部分监察、检验人员的风险意识不强、态度不端正、原则不坚定、作风不扎实等问题,特种设备监察、检验、评审、考试等工作环节存在着程度不同的问题,检验、评审、考试的把关作用得不到体现甚至形同虚设,安全监察工作不能完全落实到位,安全监管工作效果大受影响。 六、对策与措施
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以继续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为统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和“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稳中求进“的基本要求,建立生产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属地政府统一领导、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检验机构技术支撑、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社会公众监督参与的多元共治工作格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巩固多元共治工作机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和设备定期检验力度,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水平,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特种设备安全控制指标,保持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行政许可,认真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查 一是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程序,加强过程监管,严格审查每一项许可评审和审批。二是按照政府和质检总局的要求,加强对获证单位的监督检查,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督促企业持续保持许可条件,对不能满足许可条件的单位撤销许可或限期整改,严把源头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关。三是加强对评审机构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断提高评审报告、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的质量。 (二)强化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 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动各地贯彻落实全省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标准化现场会议精神,加大对《河北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的贯彻推广力度,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三)加强特种设备监察队伍建设 大力构建基层安全监管网络,根据体制调整和人员变化的情况,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加大培训和考核工作力度,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监管工作,实施痕迹化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同时,加强基层特种设备安全员队伍建设,建立多元共治新机制。 (四)继续加强电梯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提高全民安全使用电梯意识和全社会对电梯安全的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办法》中对电梯安全监管的新规定,促进电梯安全使用水平提高。 二是持续关注“三无”小区和问题电梯的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电梯要依法进行查封、关停,并报告当地政府,协调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住房建设部门彻底解决问题,在确保安全的基础做到服务百姓、服务民生。 三是强化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实现对电梯维保单位的数据库管理,通过采取信息化监管、暗查暗访、专项监督抽查、日常扣分、媒体监督、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等多种手段,加强电梯维保环节监管,提高维保工作质量。 (五)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在用锅炉节能监管。对全省锅炉开展一次普查工作,摸清锅炉底数,清理、补充、完善数据库信息,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可靠依据;结合省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计划,对保留的10t/h以上锅炉全面开展能效普查,逐台制定测试计划,力争年底完成能效普查工作;继续开展锅炉系统安全节标准化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全省再新建成11个达标锅炉系统。 二是严把新建燃煤锅炉准入关口。严格锅炉生产企业管理,继续开展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加强制造环节监督检验,杜绝能效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市;进一步加强锅炉安装告知、使用登记管理,对于各级政府限制新建的燃煤锅炉坚决不得予以办理使用登记,违者必纠;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高效燃煤锅炉的推广工作。 (六)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 一是切实落实油气管道使用单位使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监督检查油气输送管道使用单位依法开展管道检验检测,及时消除管道缺陷,力争在2017年底完成全省所有超全面检验期在用油气输送管道的全面检验任务。 二是严格落实新(改、扩)建油气管道安装告知和监督检验规定,确保新(改、扩)建油气管道质量安全。督导各级质监部门及时了解掌握本地新(改、扩)建油气管道工程,督促管道建设单位切实落实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七)开展重点领域高风险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加强电力、化工、冶金、旅游等重点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推进涉氨制冷企业特种设备整治,开展高风险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整治老旧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打击非法特种设备生产、非法使用、非法充装、超期未检和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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