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工作要求,2019年3月20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辽宁银保监局,组织召开全面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工作座谈会。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处、辽宁银保监局财险处、辽宁省电梯行业协会、辽宁华盾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业务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简要说明了今年在辽宁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电梯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对有意向开展电梯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提出了产品设计要求:一是要以“一方投保,多方受益”为保险模式基础;二是要依托辽宁省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开展业务;三是要为各市提供个性化产品需求。辽宁银保监局同时提出了“有序竞争、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的工作要求。会议围绕我省如何开展电梯责任保险工作进行了座谈,各方与会代表纷纷表示,将积极参与辽宁省电梯责任保险推广工作,提供优质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 电梯责任保险能够解决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或伤亡事故后,受害方不能及时得到理赔的问题,对保障当事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电梯责任保险的费率浮动机制和追偿制度能够促使物业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日常经费投入保障电梯运行安全。同时,通过宣传电梯责任保险,能够有效提升民众对电梯安全的认知程度,促进安全乘梯氛围,形成广泛参与的电梯安全社会共治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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