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电梯维保单位质量与信用评价情况的通报
沪市监特种〔2020〕146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 电梯维保单位质量与信用评价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行为,提高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2019年我局委托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组织对全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了维保质量与信用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按照《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质量与信用评价规范》要求,通过企业自评、备案情况、系统统计、抽查等方式,以许可资格、人员资格、质量管理、资源配置、检验检测、应急管理、维保信息化等为重点,结合电梯维保现场状况,对本市311家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较差的单位有15家(具体名单见附件)。 从检查评价结果看,大部分单位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人员、场地、仪器等资源条件基本能够满足许可规则的要求,相关资料基本齐全,单位负责人对电梯维保质量和安全比较重视,能按照规定要求开展电梯维保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部分维保单位涉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未对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自行检查,接到乘客被困报警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完成救援解困。 (二)资源条件不能持续符合许可要求。部分维保单位的维保人员或者技术人员的数量不能持续达到许可规则所规定的最低数量,部分人员未缴纳社保金,部分检验、检测仪器缺少或未在检定有效期内,办公场所搬动后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三)未按规定进行电梯维保备案。部分维保单位未按要求在电梯维保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备案资料不完善,维保信息未及时更新,驻点及维保人员信息与实际不符,应急救援联动未响应等。 (四)未按要求做好电梯日常维保。通过电梯检验工作反映出部分维保单位未真实、准确的填写年度自行检验记录或报告,定期检验中存在较多与电梯维保质量相关的不合格项目。通过日常检查及证后抽查发现部分电梯维保单位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要求从事维保工作,维保记录不符合规定且未归档,未按规定进行电梯自行检查,未及时开展电梯应急演练等。 三、下一步工作 为各区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做好电梯维保单位质量与信用评价及后续监管工作,加强对本区域评价较差维保单位所保养电梯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维保工作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急救援能力是否符合要求等,对检查中发现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保养的,应依法严肃查处;对注册在本区域的评价结果较差电梯维保单位,在督促其落实整改的基础上,将其纳为本区重点监控单位,开展生产单位监督抽查。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维保行为,确保电梯的维护保养质量,保障全市电梯安全运行。 附件:2019年度上海市电梯维保单位质量与信用评价较差单位名单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