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受理范围:适用青海省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受理、审批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项目。详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 申请主体:法人 二、办理职责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的受理、审批和发证。 三、审批依据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四)《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2009年第67号); (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 四、受理和决定机构 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大厅省市场监管局窗口、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受理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场地、装备和检测试验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且有效实施; (五)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并且认真执行。 (六)申报材料齐全。 六、申请材料目录 七、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可选择网上申请或实体大厅 联系电话:0971-5115612 5115649 办公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4号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八、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与发证。 九、办理方式 网上办、一次办、可选择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6个工作日(鉴定评审与整改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时限内)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审批结果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三、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 十四、咨询途径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或电话咨询:0971-5115612、6161715 十五、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12315 十六、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七、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971-511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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