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市场监管总局拟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中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进行修订、调整。同时,为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市场监管总局拟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项目(征求意见稿)》,一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3.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 附件:1.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征求意见稿)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征求意见稿) 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征求意见稿) 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项目(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 2021年4月19日 附件1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 | | | 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或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子项目 | | | | | 1.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2.移动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 1.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无需单独取得设计许可(含分析设计),在制造许可证上注明实际设计范围。无设计能力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将设计分包至持有相应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 3.申请分析设计许可的单位必须先取得规则设计许可。 | | | 1.长输管道 (GA1[size=10.5000pt]、GA2) 2.公用管道(GB1、GB2) 3.工业管道(GC1、GC2、GCD) | | | | | 1.锅炉(A,限定A级锅炉部件、热水锅炉、余热锅炉、油田注汽炉、盘管锅炉等) 2.锅炉(B) | 许可参数级别及覆盖关系见注二。 [size=10.5000pt] | | 1.固定式压力容器 大型高压容器(A1) 2.气瓶 特种气瓶(纤维缠绕气瓶(B3)) | 1.固定式压力容器 (1)其他高压容器(A2) (2)球罐(A3) (3)非金属压力容器(A4) (4)超高压容器(A6) (5)中、低压容器(D) [size=10.5000pt]2.移动式压力容器 (1)铁路罐车(C1) (2)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C2) (3) 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C3) 3.氧舱(A5) 4.气瓶 (1)无缝气瓶(B1) (2)焊接气瓶(B2) (3)特种气瓶(低温绝热气瓶(B4)、内装填料气瓶(B5)) [size=10.5000pt] [size=10.5000pt] [size=10.5000pt] | 1.固定式压力容器压力分级方法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 2.大型高压容器指内径大于或者等于2米的高压容器[size=10.5000pt]。 3.超大型压力容器是指因直径过大无法整体通过公路、铁路运输的压力容器。持有A3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超大型中低压非球形压力容器现场制造;其他从事超大型中低压非球形压力容器现场制造的单位,应当取得A1、A2、D级三者任一级别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同时具备A3级压力容器制造资源条件,并应在许可证书上注明:含超大型中低压非球形压力容器现场制造。 4.特种气瓶包括纤维缠绕气瓶(B3)、低温绝热气瓶(B4)、内装填料气瓶(B5)。 5.覆盖关系:A1级覆盖A2、D级,A2、C1、 C2级覆盖D级。 6.取得A5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与其产品配套的中低压压力容器。 [size=10.5000pt] | | | | 1.安全阀(A、B) 2.爆破片装置 3.紧急切断阀(A、B) [size=10.5000pt] | 1.安全阀、紧急切断阀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三。 2.气瓶阀门不需要取得制造许可,只需要通过型式试验。 | | | 1.压力管道管子(A、B) 2.压力管道阀门(A1、A2、B) 3.压力管道管件(无缝管件(A、B)、有缝管件(A、B)、锻制管件、聚乙烯管件) 4.压力管道法兰(钢制锻造法兰) 5.补偿器(金属波纹膨胀节(A、B)) | 1.同品种A级覆盖B级。 2.压力管道元件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三。 3.不需要取得制造许可,只需通过型式试验或制造监督检验的压力管道元件见注四。 | | 境外承压类特种设备实施制造许可制度: 1.锅炉 2.压力容器 3.气瓶 4.安全附件(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阀) 5.压力管道元件(压力管道管子、压力管道阀门) | | 1.境外承压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参数级别、型式试验要求与境内相同。 2.进口境外机电类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其部件,在投入使用前应通过型式试验。 |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size=10.5000pt](A1) [size=10.5000pt] | 1.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B) 2.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3.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4.液压驱动电梯 5.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 | | | | 1.流动式起重机(A、B) 2.门座式起重机(A、B) 3.桥式、门式起重机(B) 4.机械式停车设备 5.塔式起重机、升降机 6.缆索式起重机 7.桅杆式起重机 | | | | 1.客运架空索道(脱挂抱索器索道、双线往复式索道、单线固定抱索器索道[size=10.5000pt]) 2.客运缆车 3.客运拖牵索道 | | | | | 1.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2.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观光车、观光列车) | 观光车:额定载客人数(含驾驶人员)6—23人、且最大运行速度≤30Km/h; 观光列车:额定载客人数(含驾驶人员和安全员)≤72人、且最大运行速度≤20Km/h。 | | | 1.滑行和旋转类(含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A、B) 2.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 3.水上游乐设施 | | | | | 1.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B) 2.长输管道安装(含修理、改造)(GA2) 3.公用管道安装(GB1、GB2) 4.工业管道安装(GC1、GC2、GCD) | 1.锅炉安装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二。 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一。 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装不单独进行许可,各类气瓶安装无需许可。 4.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可以安装其制造许可范围内的压力容器,以及与该压力容器相连接的任意直径和长度的工业管道(易燃易爆有毒介质除外);任一级别安装资格的锅炉安装单位或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均可以进行压力容器(氧舱除外)安装。 5.压力容器改造和重大修理、医用氧舱的安装由取得相应级别制造许可的单位进行,不单独进行许可;A2级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可以修理和改造大型高压容器。 6.公用管道、工业管道的改造和重大修理由取得相应级别安装许可的单位进行,不单独进行许可。 | | | 1.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 、A2、B) 2.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3.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4.液压驱动电梯 5.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 | 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五。 [size=10.5000pt] | | | 1.桥式、门式起重机(A、B)) 2.流动式起重机(A、B) 3.门座式起重机(A、B) 4.机械式停车设备 5.塔式起重机、升降机 6.缆索式起重机 7.桅杆式起重机 | 许可参数级别见注六。 [size=10.5000pt] | | | 1.客运架空索道(脱挂抱索器索道、双线往复式索道、单线固定抱索器索道) 2.客运缆车 3.客运拖牵索道 | [size=10.5000pt] [size=10.5000pt] [size=10.5000pt] | | | 1.滑行和旋转类(含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A、B) 2. 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 3.水上游乐设施 | | | | 1.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2.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观光车、观光列车) | 观光车:额定载客人数(含驾驶人员)6—23人、且最大运行速度≤30Km/h; 观光列车:额定载客人数(含驾驶人员和安全员)≤72人、且最大运行速度≤20Km/h。 | | | | | |
注一:压力管道设计、安装许可参数级别 | | | | 设计压力大于6.3MPa(表压,下同)的长输输油输气管道 | | | | | | | | | | | | 1.输送《危险化学品目录》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急性毒性类别1介质、急性毒性类别2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其标准沸点的急性毒性类别2液体介质的工艺管道; 2.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者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工艺管道; 3.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且设计温度高于或者等于400℃的工艺管道。 | | | | | | | |
注二:锅炉制造、安装许可参数级别 许可参数级别 | 许可范围(注) | 备注 | A | 额定出口压力大于2.5MPa的蒸汽和热水锅炉 | A级覆盖B级。A级锅炉安装覆盖GC2、GCD级压力管道安装。 | B | 额定出口压力小于等于2.5MPa的蒸汽和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 B级锅炉安装覆盖GC2级压力管道安装。 | 注: 1.A级锅炉部件制造许可范围包括锅筒、集箱、蛇形管、膜式壁、锅炉范围内管道及管道元件、鳍片式省煤器;其他承压部件制造不单独进行许可,由上述制造许可覆盖。B级锅炉承压部件制造不单独进行许可,由相应A级锅炉部件制造许可覆盖。制造铸铁(铝)片、炉胆(含炉胆膨胀节)、下脚圈、封头(管板)鳍片管以及螺纹烟管,不需要取得锅炉制造许可。 2.锅炉制造单位可以安装本单位制造的锅炉(散装锅炉除外),锅炉安装单位可以安装与该锅炉相连接的压力容器、任意长度和直径的工业管道(但不包括输送易燃、易爆或者有毒介质的工业管道)。 3.锅炉改造和重大修理,应由取得相应级别的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或锅炉制造资格的单位进行,不单独进行许可。 4.锅炉范围内管道可以由锅炉制造单位设计,也可以由取得相应级别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的单位设计;锅炉范围内管道中使用的管件(含弯头、三通、异径接头等),可以由取得相应级别锅炉或者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锅炉范围内管道中使用的减温减压装置、流量计(壳体)、工厂化预制管段等元件组合装置,由取得相应级别锅炉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锅炉范围内管道中使用的钢管、阀门、补偿器等压力管道元件,由取得相应级别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 |
注三:安全附件和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参数级别 | | | | | 1.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 MPa且公称通径大于或者等于100mm的安全阀; 2.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且设计温度低于或者等于零下101℃的安全阀 | | | | | | 1.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50mm且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MPa用于压力管道的无缝钢管 2.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800mm用于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焊接钢管 33 3.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450mm用于输送燃气的聚乙烯管 | 除A级以外的其他无缝钢管、焊接钢管、聚乙烯管;非金属材料管中的其他非金属材料管。 | | A1: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300mm的金属阀门 A2: 公称压力大于4.0MPa且设计温度低于或者等于零下101℃的金属阀门 | 公称压力大于4.0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其他金属阀门 | 压力管道管件(无缝管件、有缝管件、锻制管件、聚乙烯管件) | A: 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300mm且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的无缝管件、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的有缝管件 | [size=10.5000pt] [size=10.5000pt] B:其他无缝管件、有缝管件 | | | A: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 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0mm的金属波纹膨胀节 | [size=10.5000pt] B:其他金属波纹膨胀节 | | [size=10.5000pt] 钢制锻造法兰,不分级 |
注四:只需通过型式试验或制造监督检验的压力管道元件 注:元件组合装置是指由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密封元件等压力管道元件组合(焊接、法兰连接等)在一起具备某种功能的装置,包括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节流压井管汇、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阻火器、流量计(壳体)、工厂化预制管段、汇管、过滤器、分离器、凝水(气)缸、除污器、混合器、缓冲器、收发球筒、鹤管。 工厂化预制管段是指制造单位在工厂内根据施工设计图将压力管道元件焊接组装整体出厂的管道元件产品,不包括在施工现场进行的管道预制。 注五:电梯许可参数级别 | | | | | | | | | | |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 | | | | | | |
注六:起重机械许可参数级别 | | | | | | | | A级覆盖B级,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装卸桥纳入A级许可。 | | | | | | | | | | | | | |
注:t是指额定起重量(吨)。 注七:大型游乐设施许可参数级别 | | | | | | 1.滑行车类:运行速度≥50km/h,或轨道高度≥10m 2.架空游览车类:轨道高度≥10m,或单车(列)承载人数≥40人 3.滑道类长度≥800m 4.观览车类:高度≥50m,或单舱承载人数≥38人 5.陀螺类:倾角≥70°,或回转直径≥12m 6.飞行塔类:运行高度≥30m,或承载人数≥40人 7.转马类:回转直径≥14m,或承载人数≥90人 8.自控飞机类:回转直径≥14m,或承载人数≥40人 | | A级覆盖B 级,滑行和旋转类许可可以覆盖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大型游乐设施许可。 | | 赛车、小火车、碰碰车和无动力大型游乐设施,不分级。 | | |
附件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 注1:资格认定范围为300MW以下(不含300MW)的电站锅炉司炉人员,300MW及以上电站锅炉司炉人员由使用单位按照电力行业规范自行进行技能培训。 注2:电梯修理作业项目包括修理和维护保养作业。 注3:可根据报考人员的申请需求进行范围限制,具体明确限制为桥式起重机司机、门式起重机司机、塔式起重机司机、门座式起重机司机、缆索式起重机司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升降机司机。如“起重机司机(限桥门式起重机)”等。 注4: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代号按照《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规则》的规定执行。
附件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 理论考试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命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考试。实操考试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符合条件的考试机构实施。
附件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项目 | | | | | | | | | | | |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无损检测、电梯检测、安全阀校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