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一、职责分工 (一)使用单位:应当落实使用管理主体责任,提前告知业主电梯停用通知,做好载荷试验的围蔽工作,保证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对维保单位的自检过程进行监督,在维保单位完成载荷试验后,使用单位负责人或者安全管理员应当在维保单位提供的《电梯载荷试验自检记录表》签名确认,并随电梯年度自检报告一同存档(保存时间5年)。 (二)维保单位:作为载荷试验的实施主体,应当严格依照本单位的作业指导书开展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内容: 1、根据电梯的实际情况,参考本操作指引及《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关于制动器调试、维护工艺和试验操作等相关要求,编制本单位的《作业指导书》。 2、组织已取得电梯修理(项目代号:T)证的维保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执行。 3、确定企业载荷试验自检项目内容与要求,制定《载荷试验自检记录》模板或附表(《载荷试验自检记录表》)要求,对载荷试验过程进行拍照,在完成载荷试验后,出具《载荷试验自检记录表》,并提交给使用单位确认,同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载荷试验的见证材料的上传工作。 4、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置专项预案,并按照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在载荷试验过程当中发生意外时,具备足够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操作规程 (一)自检与调定 维保单位应当在进行载荷试验前对电梯进行一个全面的检查,应检查曳引机、减速箱、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以及悬挂装置与端接装置的安全状态,重点检查常年未予以更换的部件,避免因为检查不到位,造成载荷试验失败甚至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的情况。 擅自改变制动器设定,可能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财产损失,必须由专业维护人员按照《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实施维护调整,并且通过制动工况检查确认符合安全性能要求,调定后尽量避免短时间内重复试验,试验后应对电梯进行检查以验证其处于良好状态,方可恢复正常使用。 (二)防护与疏导 合理佩戴劳保用品(安全帽、劳保鞋等)试验前在装卸层、轿内及其他必要的地方设置安全防护栏。对于人员密集场所,必要时应安排专人负责疏导乘客,避免无关人员进入试验区域。 (三)沟通与协调 检验人员、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维保人员和砝码搬运人员应就试验安排、安全注意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 维保单位现场负责人还应协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做好以下工作:1、应事前对砝码搬运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切实做好安全交底工作;2、亲自或调派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场指挥砝码装卸工作,确保能通过对讲机等装置与机房(或机器设备间)的作业人员保持及时有效沟通。 (四)装载、运载与卸载 禁止砝码搬运人员在未经安全交底前实施砝码装卸工作;禁止往轿内装载超过125%额定载荷;建议在底层端站将实验砝码搬入并均匀、规整地放置在轿厢地面,避免因砝码堆砌不稳造成对轿厢损坏。 三、操作指南 (一)载荷试验前的自检 应确认安全使用状况的部件、实验项目: ①驱动主机(制动器、曳引轮、减速箱、联轴器等) ②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 ③轿厢及轿架、对重架及对重块固定状态 ④悬挂装置与端接装置 ⑤导向系统(导靴、导轨及支架) ⑥曳引轮、导向轮、反绳轮及其钢丝绳防脱槽装置 ⑦(空载)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⑧制动力矩检查(如有) 将①~⑧检查结果列入年度自检报告中与《载荷试验自检记录表》一同存档。 (二)平衡系数试验 砝码就位后,落实好防护围蔽措施,分别将额载的30%、40%、45%、50%、60%搬入轿厢,均匀、规整地放置,并记录测试数据和拍照存档。平衡系数试验不合格,应采取调整对重块等措施后重新做平衡系数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三)125%额载静态曳引试验 在完成平衡系数试验且合格的基础上,留最后60%的额载砝码在轿厢内(此时轿厢应在底层端站),逐步将砝码加到125%额载,在底层端站和机房的维保人员应当持续观察轿厢位置及钢丝绳状态。如需对制动器制动力矩进行调定,调定后再做一次125%额载静态曳引试验。 (四)空载上行制动工况曳引检查 在完成125%额载静态曳引试验合格基础上,将砝码逐步搬出,应检查电梯制动器、曳引绳槽、悬挂及端接装置状态,确认正常后,轿厢空载以正常速度上行至行程上部,断开主开关,检查轿厢停止情况。 通过上述三项试验来判定电梯制动能力状况,并将相关试验结论和见证材料存档。 附:载荷试验自检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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