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现安全生产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范围 办法适用于分区管理层、作业队班组、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机构 分区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由分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负责对分区领导、各系统业务部门、作业层进行考核。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区安质部,负责分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具体事务。 第四条考核内容 1、分区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为过程+结果综合考核。既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又考核安全管理效果。 2、分区作业层考核主要注重结果考核,在内部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中给予规定,并在每月的结算中予以体现,进行考核,不再作单独考核。 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参考附表执行。 第五条 考核程序 分区管理层、作业层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分部管理层每年年初1月10日前将考核汇总表报公司安质会办公室备案,作为评先及年度安全考核奖罚的依据。 第六条考核评分 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用打分法。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2、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对各管理人员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第七条考核结果及应用 1、为实现考核目的,考核结果与个人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分区管理层考核评定结果为 “优秀”的人员、部门,其次月安全奖金基数上浮10%~30%;“合格”的不奖不罚;“不合格”的,其次月奖金基数下浮10%~30%。 2、考核“优秀”的人员,其职位晋升将优先推荐。 3、凡出现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单位,按照责任大小,相关责任人当月按不合格进行考核。 第八条其他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分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设定、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由公司安质部负责进行相关解释。 2、本制度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相配套,形成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 各 级 各 部 门 及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考 核 标 准 考核部门 及人员 | | | | | | |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 | |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 | |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 | |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 | |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 | |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 | |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 | |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 | | |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各 级 各 部 门 及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考 核 标 准 考核部门 及人员 | | | | | | |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 | |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 | |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 | |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 | |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 | |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 | |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 | |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 | | |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各 级 各 部 门 及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考 核 标 准 考核部门 及人员 | | | | | | |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 | |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 | |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 | |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 | |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 | |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 | |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 | |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 | | |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各 级 各 部 门 及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考 核 标 准 考核部门 及人员 | | | | | | |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 | |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 | |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 | |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 | |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 | |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 | |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 | |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 | | |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各 级 各 部 门 及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考 核 标 准 考核部门 及人员 | | | | | | |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 | |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 | |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 | |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 | |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 | |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 | |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 | |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 | | |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考核部门 及人员 | | | | | | |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 | |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 | |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 | |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 | |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 | |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 | |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 | |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 | | |
各 级 各 部 门 及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考 核 标 准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考核部门 及人员 | | | | | | |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 | |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 | |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 | |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 | |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 | |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 | |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 | |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 | | |
各 级 各 部 门 及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考 核 标 准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各 级 各 部 门 及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考 核 标 准 考核部门 及人员 | | | | | | |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 | |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 | |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 | |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 | |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 | |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 | |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 | |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 | | |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各 级 各 部 门 及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考 核 标 准 考核部门 及人员 | | | | | | |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 | |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 | |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 | |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 | |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 | |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 | |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 | |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 | | |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各 级 各 部 门 及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考 核 标 准 考核部门 及人员 | | | | | | |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 | |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 | |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 | |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 | |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 | |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 | |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 | |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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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清单要点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罚标准;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保证计划的落实;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经常性地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排除;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8.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整改,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每年至少组织并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0.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配合调查处理; 11.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和个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二、生产经营单位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履职清单要点1.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责综合协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及落实到位; 3.负责本单位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整改,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更新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岗位精细化管理; 5.组织实施新、改、扩建设项目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 6.负责企业动火作业等高危特殊作业项目审批; 7.负责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8.组织至少每年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9.参与本单位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履职清单要点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确保相关制度、规程、预案符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以保证教育和培训计划符合本单位的实际,及时掌握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进展状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未按规定的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8.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岗位检查和专业性检查,并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9.督促各部门、各岗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职责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10.参与所在单位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四、车间(工段)主要负责人履职清单要点1.车间主任(工段长)是车间(工段)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要按照生产作业要求,细化车间(工段)安全生产职责及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生产例会例检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制定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工艺流程安全确认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3.每天开展日常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4.检查各级动火、检维修、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做好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票证、档案、台账等资料管理工作。
五、班组负责人履职清单要点 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2.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落实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员工熟练掌握岗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内容;3.组织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活动。负责新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及转岗员工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4.严格执行动火、检维修、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等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不违章作业,确保作业安全;5.每天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六、岗位员工主要职责要点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工程,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动火、检维修、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等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不违章作业,确保作业安全;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异常状态,及时发现和识别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并及时整改,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隐患有上报的义务;4.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清楚应急状态下本岗位和自身职责,在发生事故时,能按照事故预案正确处理;5.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的违章作业要加以劝阻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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