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建研机械检验检测(北京)有限公司 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 公司的 台在用电梯进行安全评估,经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委托评估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恪守。 一、评估电梯及时间安排 需评估的 台电梯由甲方指定,在现场评估工作开始前,甲方应把需评估电梯的梯种、主参数和使用地点告知乙方。 现场评估日期双方另行商定。 二、评估人员、器具及评估内容 1、评估人员安全 乙方评估人员自行负责现场工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并对现场工作的个人安全负责。乙方不负责甲方或第三方配合人员现场工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以及配合人员现场工作的个人安全。 2、评估用器具 乙方评估人员自行携带评估检验器具。 3、评估依据 《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GB/T42615-2023) 《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试行)》(质检特函〔2015〕57号) GB 7588—2003+XG1-201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TSG T7007—2016《电梯型式试验规则》 4、评估保密事项 乙方不得将甲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非公开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但下列情况除外:a.甲方已公开的信息;b.得到甲方的同意。 甲方不得将本合同内规定的评估费用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三、甲方应提供的配合工作 1、配合人员 甲方负责安排一名熟悉该设备的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以配合乙方评估人员的现场评估工作。 2、现场工作环境 现场评估时需要停止电梯的正常运行,同时乙方需要对电梯进行拍照记录。在乙方评估人员进行现场评估时,甲方负责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实施评估工作。 四、评估结果的报告 乙方应在现场评估工作完全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安全评估报告应对每台电梯出具,一式二份。 五、评估费用及支付 1、评估费用总额和范围 双方约定评估 台电梯的总费用为 (¥ )元整。此费用包括乙方实施该项评估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人工费、差旅费、资料费、试验设备和工具使用费,以及税费等一切履行本协议之必要费用。 2、费用支付方式 上述款项由甲方在乙方完成全部现场评估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乙方指定的下述账户: 开户名:建研机械检验检测(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方家胡同21号4幢2层202 账号:020000110902010884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461127978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银行汇款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税率为6%)。 乙方开票信息: 名称: 税号: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六、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本着友好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合同未尽事项可签署补充合同。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双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签署及其它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存2份,乙方存2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事项全部结束后终止。 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合同.doc刘满后2024-1-5 11:27上传0下载3 页24 KB 预览已结束,请登录阅读全文。 本文共3页,您只能预览前3页,下载后可全文阅读 版权说明:本文档由用户提供并上传,收益归属内容提供方,若内容存在侵权,请点击底部进行举报或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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