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 电梯的主要用途是垂直运送消防员、消防装备、疏散营救被困人员,以达到节约消防员体力、提升作战效率的目标。消防电梯基本与客、货电梯兼用,平时消防电梯可作为电梯使用,紧急状态下由工作电梯立即切换为消防电梯,并能恢复工作电梯模式。 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
1、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2、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5层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3、 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按照GB26465-2011《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描述,消防电梯是设置在建筑的耐火封闭结构内,具有前室和备用电源,在正常情况下为普通乘客使用,在建筑发生火灾时其附加的保护、控制和信号等功能专供消防员使用的电梯。 消防电梯与普通乘客电梯区别在于 消防电梯与普通电梯的区别: 1、应能每层停靠;每一层站入口都需要有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2,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2.4m;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 2、除有正常供电外,还需要一路备用或应急电源,电源大小足以供消防电梯在火灾情况下正常使用; 3、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 5、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应采取防水措施; 6、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 7、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 8、轿厢内配置爬梯和安全窗,用于轿厢内的自救,其尺寸应至少为0.50m×0.70m; 9、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10、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其轿厢尺寸不应小于1350mm宽×1400mm深; 11、消防电梯从消防员入口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宜不超过60s,运行时间从消防电梯轿门关闭时开始计算; 12、消防电梯应设计成在下列条件下能够正确运行: a)当环境温度在0℃~+65℃范围内时,电气、电子的层站控制装置和指示器应能持续工作一段时间,使消防员能确定轿厢位置(如:轿厢被阻滞的位置),以便进行救援。该时间应与建筑物结构的要求相适应,如2h; b)消防电梯不在前室内的其他所有电气、电子器件,应设计成确保它们在0℃~+40℃环境温度范围内能正常工作; c)当烟雾充满井道和/或机房时,消防电梯的控制系统的正常功能应至少确保建筑物结构所要求的一段时间,如2h。 消防电梯的功能切换及使用: ①通过首层消防电梯按钮启动,将电梯切换为消防电梯模式。 ②切换至消防电梯后将自动迫降至首层,并开门启用。 ③进入消防电梯轿厢内,按下目标楼层后需长按关门按钮直至电梯门关闭,待电梯启动后方可松手,若在关门过程中松开按钮,门则自动打开,电梯也不会启动。 ④到达目标楼层后不得贸然开门,应探测门外温度或缓慢开启查看门外烟火情况,待确认安全后,长按开门键,进入前室进行展开准备。消防电梯不会自动打开,需长按开门按钮,直至电梯门完全打开后方可松手;若再开门过程中松开按钮,门则自动关闭。 首层供消防员专用的操作按钮。操作按钮一般用玻璃片保护,并在适当位置设有红色的“消防专用”等字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