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修与改造监督检验 2019版《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国市监特设函〔2019〕64号)已于2019年6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那么对于2019年5月31日及以前按照2014版《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国质检特〔2014〕260号)办理了大修或者改造开工告知的,2019年6月1日后如何进行监督检验,即如何确定施工类别?(注:按原2014版《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划为改造的,按照2019版《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可能为大修甚至为一般修理)
另外,如果都可以,那么以哪方的意见为准,检验机构、施工单位还是使用单位?(可能出现使用单位要求按照2014版《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进行检验的情况) 总局回复:按照调整后的《施工类别划分表》确定施工类别进行界定,并以此确定是否进行监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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