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2012年8月29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东莞市某公司电梯司机李某(死者)操作的5号电梯发生故障,故障为轿门联动钢丝绳断裂,导致电梯在一楼平台开门后不能自动关闭,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李某随即通过公司向电梯维保公司报障。电梯维保公司通知负责该厂维保的人员刘某到现场处理,由于刘某在其他项目做电梯例行保养,就通知其另一位同事吕某去现场处理。 当天下午1时30分左右,吕某到场,与李某一起来到事故电梯一楼卸货平台处,此时电梯处于一楼卸货平台的平层位置,电梯的轿门和层门均处于打开状态。为了方便吕某对电梯轿门联动钢丝绳进行维修,李某通过轿厢内的安全窗爬到轿顶,操作轿顶的检修装置将轿厢向下运行至吕某方便维修位置,并协助吕某维修电梯。为了使电梯既能够运行,又能方便观察到轿厢所处位置(即打开门能检修运行),李某在轿顶上用短接线将接线箱内的安全回路接线端口短接起来。吕某把轿门已损坏的钢丝绳拆卸出来后关闭轿门,准备回去拿新的钢丝绳过来更换。此时李某把轿顶检修装置复位到正常状态(此时轿顶短接安全回路的短接线未拆除),走到门边,坐在轿门门头上,头伸出厅门外,准备从轿顶跳到一楼平台。由于检修装置复位到正常,安全回路短接线未拆除,电梯自检后自动向上运行,李某的头和脚没能来得及往回缩,被夹在轿厢门头和厅门之间,李某被电梯挤压致死亡。 二、专家点评: 1. 维修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短接安全回路短接线且未拆除; 2. 没有遵守上下轿顶的安全作业规程(需要足够的安全空间和反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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