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我在某商场购物,乘坐扶梯时,突然断电扶梯突然停止,导致我从1层到2层上行的扶梯上后仰摔倒,滚至1层地面。在这个过程中,我的双膝盖、双小腿、脚踝多处软组织挫伤。现在,我的膝盖疼痛,不能弯曲,行动非常不便。医生说少说也得2个月才能结痂,什么时候完全好,说不准。我是一个老师,需要带着孩子们跳舞,活动量很大。但是现在伤成这样,我至少1个月没有办法正常上班。我要求商场给我赔付费用,商场说这是物业公司的责任。请问,我究竟应该问谁要赔偿?如何要赔偿?赔偿的金额怎么算呢?
可以向商场索赔,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先,你是在商场购物,商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商场是赔偿责任主体,你只能起诉商场;其次,商场和物业肯定有合同关系,物业的行为对商场肯定构成了违约,如果你起诉商场,商场可以请求法院追加物业作为第三人,当然和你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只要商场赔偿你的损失就够了。赔偿的金额,要看你的伤害程度,及其所花费的医疗及其他费用,具体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另外就是你的误工损失。人身损害赔偿是个看起来简单、实际上操作起来有些复杂且讲究技巧的业务,建议在起诉前一定要准备扎实的证据。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Mail To:diantige@126.com
关于我们|标签|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电梯阁 ( 鲁ICP备10201653号 )
GMT+8, 2025-1-9 20:33 , Processed in 0.185724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电梯阁
Copyright © 2017-2025. 电梯阁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