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数量及特点 截止2018年底,全区共有特种设备254404台(不含气瓶和压力管道),其中锅炉12762台、压力容器58788台、电梯121227台、起重机械43381台、大型游乐设施975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6229辆、客运索道6条。另有:气瓶645.7万只、压力管道10954.92千米。 图1 2018年全区特种设备数量分类比例图 2018年设备总量与2017年相比,净增11157台,年增长约5.2%。其中电梯增长16.1%、大型游乐设施增长22.9%、起重机械增 长8.9%、压力容器增长11.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增长14.5%,客运索道没有增加,锅炉减少5.4%。 图2 2017年、2018年特种设备数量对比图 全区各市的特种设备分布较不平衡,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四个市的特种设备拥有量为14.9351万台,占全区特种设备数量的58.7%,河池、崇左、来宾、贺州四个市的特种设备拥有量仅为3.1708万台,仅占全区特种设备数量的12.4%。这一分布态势没有明显变化。 图3 2008年-2018年全区特种设备总量发展趋势图 图4 2018年各市特种设备数量图 (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情况 截止2018年底,全区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气瓶充装)单位许可单位936家,其中:设计单位21家,制造单位92家,安装改造修理单位341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482家。 图5 2018年广西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数量分布图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情况 全区共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49个。全年共核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38704本。 图6 2018年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发证数量分布图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机构情况 全区共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77个,其中省级1个、地市级14个、区县级62个。全区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的安全监察人员共计1105人,较2017年增加291人。 全区有省级直属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1个,下设12个分支机构。共有持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无损检测人员证955本,持检验师证473本。另外还有气瓶检验机构56个,“两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工地、市政工程工地)检验机构8个,安全阀校验机构3个。 (五)特种设备法定检验和执法监督情况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188台锅炉、6300台压力容器、96.8万 只气瓶以及33只特种设备零部件的制造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327个;对26042台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20138个;对13.6 万台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45549个;对113.94万只气瓶进行了定期检验。 2018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共开展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2.73万人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2858份,立案数量273件,责令停产停业98家,经济处罚442.71万元。 二、2018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一)全区特种设备事故总体情况 2018年全区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5起,死亡4人,直接经济损失约330万元,万台设备死亡率0.16。全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但锅炉爆炸事故有抬头的趋势。2018年全区共发生锅炉爆炸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1人,锅炉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占特种设备事故起数总量、死亡人数总量和受伤人数总量的50%、40%和33.33%。 图7 2008-2018年万台设备事故起数与死亡率 (二)事故主要特点 1.从事故级别来看: 较大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1人;一般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2人,未发生重大以上事故。 2.从特种设备分类来看: (1)锅炉事故2起,事故起数占40%,死亡2人,受伤1人。 (2)电梯事故2起,事故起数占40%,死亡1人,受伤2人。 (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1起,事故起数占20%,死亡1人,受伤0人。 图8 2018年全区特种设备事故分类统计情况 3.从事故发生区域来看:数据统计表明,城区主要以电梯事故为主,郊区则以锅炉事故为主。2018年所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共涉及到2个地市。其中:南宁4起,贵港1起。其他市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 4.事故报送及时率: 1-12月,全区特种设备事故5小时以内直报率为80%。其中,南宁市5小时以内直报率为75%,贵港市5小时以内直报率为100%。 (三)事故原因分析 1.锅炉事故。锅炉司炉人员无证上岗和违章作业造成事故发生1起;违规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锅炉造成事故发生1起。 2.电梯事故。违章作业造成事故发生1起;日常管理和维护检查不到位造成事故发生1起。 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叉车事故1起,事故原因为操作人员无证操作和违章作业。 发生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这些人的不安全行为又可细分为: (1)企业未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投入、人员配备、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 (2)企业熟练操作人员缺失,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作业技能和安全意识差,存在未持证上岗现象; (3)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对特种设备作业现场风险辨识能力差,应对措施缺失或者没有针对性; (4)对进入特种设备作业现场的其他相关人员缺乏足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手段。 三、特种设备能效状况 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共对112台锅炉产品设计文件进行了设计文件鉴定和节能审查。 开展在用锅炉能效测试143台,平均测试热效率分别为:燃油蒸汽锅炉90.22%,燃气蒸汽锅炉91.67%,燃煤蒸汽锅炉81.01%,其他燃料蒸汽锅炉83.23%;锅炉定型能效测试7台,燃生物质颗粒蒸汽锅炉6台,平均测试热效率为81.51%,燃天然气蒸汽锅炉1台,平均测试热效率为93.48%。 2018年,全区特种设备总量持续增长,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总体平稳。但是,特种设备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监察任务日趋繁重,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的树立与切实履行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为提高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强化队伍建设,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推进科技手段在安全工作中的应用;继续推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监管,做好重要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完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准入服务相关措施,稳步推进行政许可改革。为维护全区安全稳定大局,建设壮美广西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