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8年海南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报告 琼市监〔2019〕 29 号 省政府:
2018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机构情况
全省共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5个(其中:省级、海口、三亚、儋州、洋浦各设1个),除三沙市外15个市县设立专(兼)职的安全监察员,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持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173人(其中:A类安全监察员26人,B类安全监察员147人)。
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有21家,其中:系统内检验机构2家,其它检验机构19家(气瓶14家,压力管道1家,建筑工地起重机械3家,安全阀1家)。检验人员共140人,持证特种设备检验人员365人项(其中:检验师102人项,检验员263人项)。
(二)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
截止2018年底,全省在册固定式特种设备84204台/辆/条/套(其中:锅炉2038台,压力容器12494台,电梯61576台,起重机械4501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3407辆,客运索道4条,大型游乐设施184套),移动式压力容器345台,气瓶103万只,压力管道3676.2公里。与2017年相比,特种设备的数量及增长率见下表:
(三)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情况
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128家,其中:设计单位2家(压力管道2家),制造单位4家(压力容器2家、起重机械2家),安装改造修理单位122家(锅炉7家、压力容器4家、压力管道9家、电梯98家、起重机械3家、大型游乐设施1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155家。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情况
全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43572人项,比2017年的44217人项减少1.46%。
二、2018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主要工作情况
(一)抓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守住安全底线。先后部署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客运架空索道、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和“煤改气”点对点供气设备专项排查治理等活动,特别是6月份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第一次安全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圆满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累计完成检查4658家单位,下达监察指令书1196份,消除安全隐患2458条,封停550台,立案53宗,处罚183.7万元。全年无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二)抓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确保安全运行。贯彻落实今冬明春、两会、博鳌年会、汛期、暑期、假期、中秋、国庆期间等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要求,落实监管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省局领导分片直达一线督查督导,跟踪督促隐患整治,深入现场安全值守,重要节日、重点时段、重要设备在关键节点不发生事故,特别是博鳌亚洲论坛重大活动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圆满完成任务,得到保障组的肯定。
(三)抓特种设备执法检查,打击非法行为。制定更严厉的监管措施,从严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在行业内引起震动。处罚4家违法充装气站,并责令停业整顿。吊销1家检验检测单位核准证。
(四)抓电梯质量安全提升,推动出台规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电梯质量安全监管大会战、攻坚战、回头看的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明确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固化整治工作成效,深化电梯“放管服”改革等措施,完成制定《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送审稿),报省政府审议。
(五)抓燃煤锅炉淘汰工作,防范大气污染。对2017年已淘汰的每小时10蒸吨以下754台燃煤小锅炉严控复燃,建档立卡逐台销号,完成销号674台(其中:改造65台,整体拆除468
台,破坏处理141台),未销号80台(其中:查封32台,停用48台)。对2018年应淘汰的每小时10~35蒸吨燃煤锅炉建立清单,按时完成建成区3台燃煤锅炉淘汰任务。
三、2019年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各项工作部署,突出防控风险、严格监管、创新机制、夯实基础,维护特种设备安全稳定向好的形势,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氛围。
(一)做好风险识别、开展隐患排查。构建双预防工作机制,开展风险识别分析工作,在容易发生事故及重大影响事件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气瓶等危化品方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防范安全风险。
(二)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行政执法。强化市场监管系统合力,按“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突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抓好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按计划完成跨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收官。
(三)落实改革措施,创新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总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事项,推动电梯检验检测工作改革。落实总局支持中国( 海南) 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优化发展“保险+服务”模式,发挥保险的事故赔偿和风险预防作用,促进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水平提升。争取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地方领导责任,构建多元共治格局,进一步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
(四)夯实工作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发挥特种设备信息化安全监管支撑作用,推动气瓶、电梯建成追溯体系。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在全面完成燃煤锅炉淘汰的基础上,履行职责,提升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水平。加快队伍融合,分层次、分专业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基层履职能力。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