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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几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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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5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发,我国建筑业的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安全施工生产有法可依,建筑市场行为逐步规范,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在不断提高,但是从建筑施工现场不断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一些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来看,安全生产的形式还是相当严峻的。究其根源我认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是关键,对此谈几点认识。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现状

     1、 抓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前紧后松、流于形式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中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责任,是法律所规定的责任,但是一些建筑施工企业的领导、工程负责人却忽视了对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落实,抓安全教育只流于形式,应付上级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只注生施工产值和经济效益,认为只有产值和效益才是硬件,而抓安全教育工作是软件,对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重视程度不足。施工前期抓得紧一点,后期就放松甚至就不管不问,有的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从而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较多。对安全教育培训更是流于形式,生产资金紧张对安全教育培训资金就不投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经过安全教育就上岗,管理人员安全素质比较低,这样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瞎指挥”现象,对工人的违章现象视而不见,是造成事故的一个主要因素。

    2、 忽视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尽管施工现场安全教育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但是在施工现场存在着新工人进厂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是施工过程当中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的问题。一些老建筑施工企业还存在着一种安全教育年年搞,职工又都是企业的老职工,在安全方面有经验无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以一些新工艺、新的施工方法还是按老办法去做,对接受新事物,新的技术能力较低,相对他们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对安全操作规范、安全技术措施知之甚少,是造成事故隐患的一个因素。

    3、 抓新工人入厂安全教育力度不够
     随着建筑企业的不断发展,施工管理层在不断的发展状大,但施工队伍却在不断地老化,青黄不接。在施工现场有很大一部分工人是来自经济比较落后的省、市和地区,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来自农村的临时工。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很差。只知道干活挣钱,而不知道基本的安全生产识。稍有点技术的临时工就成了“一专多能”的“大能人”,即是电工又是电焊工,什么活都能干,就是不懂得安全操作技术规范。对国家三令五申的安全规范视而不顾,对安全技术措施一问三不知。而往往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就是这些“大能人”所造成的。
     我们知道,在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大多都出现在临时工和民工的身上,而我们的一些施工管理人员又对此麻木不仁,没有及时对临时工和民工进行安全教育,抓得不紧不利是造成事故频繁发生的一个主要因素。

    4、 对安全教育培训重视不足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建筑施工企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生产活动资金越来越紧张。一些用于安全教育的资金投入也越来越少,甚至不投入。特殊工种两年一次的培训由于资金数额比较大不搞了,大量的临时工和民工充实到施工队伍,由于资金的问题没有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由于临时工和民工对国家的安全法律和建筑特点不了解,对施工现场情况不清楚,对安全基础知识和操作规程没有掌握,使他们在施工生产中自我防范能力又较差,对他们如果不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就很容易造成对自身伤害和对他人的伤害,酿成伤亡事故。
     综上所述,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如果抓得不实、不利、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搞得不好,是酿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温床,是我们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中的一大漏洞,也是施工现场最大的安全隐患。
     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教育培训,是让职工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是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的主要途径。是保证安全生产,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中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可见,安全教育培训不仅是安全工作的需要,更是在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上的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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