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电梯加装和咨询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车系统的情况增多,因加装该系统可能涉及到对电梯的改造或修理施工,存在一定安全风险,为确保人民群众乘梯安全,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电梯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涉及电梯改造、修理(含一般修理和重大修理)行为的,施工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单位施工前应至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施工告知,涉及改造和重大修理的,还应申请潍坊特检院开展监督检验,经监督检验合格后(涉及改造的还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方可投入使用。 电梯加装电动自行车阻车系统有多种方案,其施工类型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的通知》(国市监特设函〔2019〕64号)划分。 二、加强电梯安全管理 有加装智能阻车系统需求的电梯使用单位在招标、选定施工单位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依法开展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并在后续过程中依法办理各种手续。市场监管部门对各类电梯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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