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十部门关于向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下放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91号)的要求,现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雄安新区管委会委托下放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二、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范围 雄安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三、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期限 下放事项期限为长期。法律法规规章或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上级机关对下放事项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下放事项由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自2024年4月25日起开始实施。 特此公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