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市监办函〔2020〕550号
关于合肥市蜀山区华府骏苑小区电梯冲顶事件的风险预警通报
各市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 2020年12月4日22时05分左右,合肥市蜀山区华府骏苑小区发生一起电梯冲顶事件。经核查,该电梯系上海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制造,2011年4月投入使用,使用单位是安徽信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维保单位是合肥申迅电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事发时,一名女性乘客从24楼乘坐电梯下行,进入电梯后不久发生电梯冲顶,造成该乘客受伤。经初步调查,此次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制动器内存有铁屑及油污造成铁芯偶发性卡阻,使得制动器不能完全抱死、制动器失效,导致电梯轿厢冲顶。现将该事件风险预警通报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立即开展电梯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电梯制动器(尤其是鼓式制动器)、安全钳等安全装置是否安全可靠,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修理和更换。 二、电梯维保单位要严格落实《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有关电梯年度维护保养内容,加强电梯安全钳、制动器等部件维护保养,最近一次的维保中必须对制动器铁芯(柱塞)进 行一次清洁、润滑、检查。同时对所维保的每一台电梯的制动器、安全钳检查发现的隐患情况于2020年12月30日前上报至辖区市场监管局。 三、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要将电梯制动器等部件作为重点检验内容,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和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使用。 四、各市局要督促辖区内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电梯制动器、安全钳隐患,对维保单位上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使用单位逐一整改到位;要严厉查处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不按规定对制动器铁芯(柱塞)每年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的行为,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五、当前,临近寒假、春节,人员流动性大,电梯使用率高,加上寒冷天气对设备运行产生不利影响,电梯运行安全风险提高。各单位要针对季节特点,以此事件为鉴,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电梯安全监管,深入查找电梯设备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重点加强学校、车站、商场等公共聚集场所及居民小区的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检查,对在我省使用的上海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制造的电梯要重点检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各市局要立即将此通报传达至各检验机构,电梯生产、使用、维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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