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第3季度住宅电梯定期检验情况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下属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依法开展电梯定期检验工作。2020年第3季度全省共检验了3216个小区(楼盘)的34261台住宅电梯,检验内容包括电梯技术资料、机房及相关设备、井道及相关设备、轿厢与对重、悬挂装置、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轿门与层门、各类安全试验等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从检验及复检情况看,99.97%的住宅电梯均合格。
为落实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及其维保单位的主体责任,促进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和维保质量运行质量提升,现将尚未整改到位的11台不合格电梯清单附后,向社会公布。
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督促不合格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及其维保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改到位,保障居民乘梯安全。
附件: 2020年第3季度福建省定期检验不合格住宅电梯清单 所在地市:
区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大于0.15m,不符合要求。 | | | | | | | | 1.未提供《电梯年度自行检查报告》,未提供日常维护保养合同;2.紧急报警系统失效。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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