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 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 2019 年度电梯安装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19〕266 号)要求,省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电梯安装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一)抽查依据 本次监督抽查主要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以及 《关于开展安徽省2019年度电梯安装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19〕266号)、《关于印发 2019 年电梯安装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19〕380 号)等。
(二)抽查目的 本次监督抽查目的是掌握全省电梯安装质量,以及制造单位对安装质量的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的基本状况,强化电梯安装质量控制,提高全省电梯安装质量和安全运行水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组织和实施 本次电梯安装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自2019年7月22日开始至12月10日结束,分为组织部署、现场检查和现场记录统计、汇总分析4个阶段。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监督抽查方案,编制了监督抽查作业指导书。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由省局统一组织,组建6个检查组,每组有2名经验丰富的电梯检验师和1名电梯生产企业技术专家组成。为了保证监督抽查的工作质量,省局对检查组进行了集中培训,明确检查内容、判定标准和纪律要求。此外,各检查组赴各市检查由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四)检查内容和抽样安排 1.检查内容 本次监督抽查主要针对曳引式电梯。检查内容主要是机房温度、主开关、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接地保护、限速器、机械部件防护、驱动主机、轿顶护栏、紧急开锁装置、门刀门锁滚轮与地坎间隙、对重的固定、导轨、缓冲器、井道内防护、门地坎、平层准确度、防止门夹人保护、外观质量要求等,抽查项目有33大项类,共计51小项。 2.抽样安排 (1)样本范围:抽查样本是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监督检验并投入使用的有机房曳引驱动乘客电梯,1家制造单位抽查1台样本电梯,(样本重复的取平均符合率)本次共抽查样本123台电梯,涉及119家电梯制造单位和112家安装单位。各市实际抽样样本分布如表1。 表1 2019年电梯安装质量抽查实际样本分布表 (2)抽样方法: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在全省电梯数据库进行随机抽取样梯,样本形成后立即密封装袋,各检查组将样本带至其所在市。现场检查前,由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启封后按照工作顺序提前一天通知安装单位,以确保抽样的保密性和抽查结果的真实性。 二、抽查结果情况 (一)抽查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查119家电梯制造单位的124台电梯(具体每家制造单位、安装单位、单台电梯的安装质量符合率见附件),单台电梯安装质量平均符合率为91.43%,最高为100%,最低为不合格;电梯安装质量单项符合率最高为100%,最低为70.3% (电梯机房温度)。 (二)抽查结果分析 1.以制造单位进行统计看,本次全省曳引式垂直电梯安装质量平均符合率为91.43% (具体结果见附件),符合率最高的是100%,符合率最低的是不合格。符合率95%以上36家,占抽样总数的29.03%;符合率90%以上86家,占抽样总数的69.35%;符合率85%以上112家,占抽样总数的90.32%;符合率80%以上118家,占抽样总数的95.16%;符合率低于80%的5家,占抽样总数的4.04%;不合格的1家,占抽样总数的0.8%。 2.以抽查项目进行统计看,抽查项目单项符合率,最高为100,最低为70.3。具体见表2。 表2 抽查项目符合率低于85%的汇总表 (三)近三年抽查符合率比较 整体上看,近三年抽查符合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19年符合率较2018年有所上升,平均符合率增长1.43%,符合率90%以上增长8.33%,符合率80%以上基本持平,符合率低于80%基本持平,但出现了1家不合格情况。 从单项符合率看,2018年与2017年相比差距不大,符合率较低的主要项目仍然是机房温度、接地、机械部件、对重固定等。其中机房温度连续四年符合率最低,但总体符合率在上升,2016年41.83%,2017年38.20%,2018年55.37%,2019年70.3%。 分析今年抽查符合率,可以看出2019年电梯安装质量较往年有显著提升,说明通过2016、2017、2018年连续三年的监督抽查及近几年来持续开展的电梯安全治理活动,各电梯生产单位和安装单位对电梯安装质量把控能力得到增强,监管部门、检验机构对安装质量监管和技术把关得以加强,使用单位对电梯安装质量要求也有所提高。但仍出现了极个别制造、安装、检验单位对电梯安装质量把关不严的现象。 三、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问题 从项目内容来说,符合率低于85%的安装项目主要为机房温度、主开关、接地、电气配线、层门、对重、井道内防护。符合率最低的3项分别为机房温度(符合率70.3%)、接地连接(符合率73.9%)和机械部件防护(符合率76.4%)。 (二)重大隐患 除了检查表中的项目外,本次检查还发现马鞍山市和县形梦健身馆的电梯(使用单位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镇淮商业街8栋5109号;制造厂家:湖州中合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安装单位:溧阳市沃迅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监检单位:马鞍山市特检中心)主机承重梁没有安装在混凝土墙上这一重大隐患。 (三)原因分析 1.技术方面原因 机房温度不符合的原因主要为电梯机房内无保持温度在+5~+40℃的设施。 机械部件防护的不符合原因多是由于曳引轮或者限速器的防护罩没有安装导致。 接地不符合主要表现在有的电气设备外壳没有与PE线可靠连接,但也有部分电梯的电源进入机房后N线没有与PE线分开。 主机承重梁安装错误主要是由于承重梁没有安装在井道的混凝土承重墙上。 2.管理方面原因 (1)制造单位对安装过程的指导和监控不到位。少数制造单位重视不够,未按规定对安装过程进行监控、校验、调试。少数制造单位安全意识淡薄,责任心较差,如马鞍山市和县形梦健身馆的电梯主机承重梁没有安装在混凝土墙上,说明湖州中合蒂森电梯有限公司未对电梯安装过程进行监控。有的制造单位自检把关不严,甚者连自检都不做,直接出具或确认自检报告。 (2)安装单位作业人员技术能力不足、违法违规安装。 我省电梯安装单位数量增长较快,带来电梯作业人员数量的缺口较大,技术熟练的电梯安装作业人员无法满足需求。一些作业人员成长周期短,往往经过短期培训、跟班学习以后就匆匆上岗,对电梯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学习很少,技术能力无法满足要求。此外,电梯安装单位作业人员流动性较大,抢工期,将电梯安装工程非法转包、分包给没有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质保体系不能正常有效运转等现象仍然存在。如马鞍山市和县形梦健身馆的电梯主机承重梁没有安装在混凝土墙上,说明溧阳市沃迅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安装。 (3)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薄弱。一些使用单位认为电梯不容易出问题,不会造成大的事故,出现故障之后再进行维修也不迟,又有质量保证期作保障,因而对安装质量不过问,对安装过程不监督。使用单位对电梯的安全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反映在电梯相关土建工程和配套设施不完善上,如地坑积水、电梯井道不符合要求、电梯机房未安装保持温度在+5-+40℃的设施等。此外,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存在培训滞后的问题,使用单位未能在设备选型和安装等前期阶段介入设备的管理,给电梯安全管理上带来被动。 (4)市场的无序竞争使制造质量难以保证。电梯销售低价中标现象明显,一些制造厂家为节约成本,降低配置、降低标准,以此充好,导致一些电梯存在先天缺陷,难以消除,给电梯后期运行带来隐患。 (5)监督检验把关不严。近年来新装电梯数量较大,电梯安装监督检验任务重,少数电梯检验机构疲于应付,检验质量把关不严,过度依赖安装单位自检,监督检验未体现对电梯安装过程的检验。马鞍山市和县形梦健身馆的电梯主机承重梁没有安装在混凝土墙上,马鞍山市特检院在监检时未发现,说明监检人员责任心不强,把关不严。 (6)安全监管不到位。 一些地方电梯安全监管人员数量不足,能力不高,监管手段落后,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时查不出、查不准的问题突出,电梯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四、监督抽查后处理意见 (一)各市局要及时将监督抽查结果通报给所有被抽查到的电梯使用单位、制造单位和安装单位以及电梯检验机构。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电梯制造单位、安装单位和电梯检验机构配合使用单位整改,同时电梯制造单位、安装单位、检验机构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将整改结果于2020年1月20日前报各市局,各市局汇总后于2月15日前上报省局。 (二)对于单台电梯安装质量符合率低于80%的制造、安装单位,省局将对其进行约谈,并列入2020年省局监督抽查计划,各市局要对其正在实施安装的电梯组织监督检查,确保电梯安装质量。 (三)马鞍山市局要对马鞍山市和县形梦健身馆的电梯主机承重梁没有安装在混凝土墙上这一重大隐患按省局“一单四制”制度督促使用单位进行整改,对此台电梯的制造、安装、检验单位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省局。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电梯制造、安装单位要强化质量把关。电梯制造、安装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质量控制。电梯制造单位应加强对其或委托其他单位安装活动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安装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和自检,确保施工质量。电梯制造、安装单位要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提升电梯安装质量。 (二)检验机构要加强质量控制。检验机构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加强对自身检验质量的管控。通过优化检验流程、增加检验人员、调动人员积极性等措施,提高检验质量,把好质量关。 (三)提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电梯制造、安装单位要组织开展专业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不断积累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建立激励机制,将专业技术能力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良好的职业技术学习氛围。同时开展形式各样的技能比武、专业考核工作,全方位地提高行业技能水平。 (四)切实落实使用单位质量安全责任。引导使用单位提前培训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提前介入电梯安全管理,延伸电梯使用安全管理链条,变被动为主动。使用单位要在设备选型,配套设施的建设,零部件采购,安装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安装质量验收等方面发挥监督作用,避免“先天不足”带入后期使用环节。 (五)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各市局要加强对电梯安装单位的监管,强化监督抽查,建立电梯安装单位信用评价机制,坚决打击电梯制造、安装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证后监管,对制造单位、安装单位实施分类监管,将监督抽查符合率低、证后监管检查问题多的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同时举一反三,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附件:2019年度电梯安装质量监督抽查质量符合率汇总表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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