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2 轿厢承载125%额定载荷,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被可靠制停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 8.11 轿厢装载1.25倍额定载重量,以正常速度下行至行程下部,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曳引机应当停止运转,轿厢应当完全停止,并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 8.11 轿厢装载1.25倍额定载重量,以正常速度下行至行程下部,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曳引机应当停止运转,轿厢应当完全停止,并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
8.11 轿厢装载1.25倍额定载重量,以正常速度下行至行程下部,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曳引机应当停止运转,轿厢应当完全停止,并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8.13 轿厢装载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供电,制动器应当能够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验后轿厢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