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上提高设备本质安全水平。
(三)组织实施
本次共抽查272家单位,其中:通过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按照规定比例随机抽取181单位进行双随机抽查,省局抽查22家、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抽查159家,抽查任务全部通过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自动派发;通过政府采购开展证后跟踪监督抽查,抽查对象是2019年下半年及2020年一季度新取证的被许可人,共91家。
(四)抽查内容
获证单位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核准)条件、产品安全性能(充装工作质量、检验检测质量)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二、抽查结果
(一)双随机监督抽查结果
1.省局本级抽查情况
省局本级抽查22家单位(检查结果见附件1),其中5家单位对照抽查内容未发现问题,其他17家单位检查共发现问题51项。19家生产单位共发现问题49项,3家检验机构共发现问题2项,检查中现场下达安全监察指令6份。主要问题有:少数单位在取得许可后,资源条件未能持续满足许可规则规定。典型问题包括:缺少必要的检验仪器设备;由于人员变化频繁,质量体系责任人员未及时调整等。
2.市级抽查情况
各市局按照抽查计划要求,对派发到本级实施抽查的单位组织进行了检查。159家被检查单位中,110家存在问题。检查结论均录入了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
(二)跟踪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91家单位(检查结果见附件2),其中:生产单位80家(机电类60家、承压类20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6家;检验检测机构5家(气瓶检验机构3家、安全阀校验机构1家、两工地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机构1家)。
检查中共发现各类不符合项207个。80家生产单位共发现不符合项184个,占比88.9%(其中:机电类生产单位60家,发现不符合项139个,占比67.2%;承压类生产单位20家,发现不符合项45个,占比21.7%。);6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发现不符合项13个,占比6.3%;5家检验检测机构发现不符合项10个,占比4.8%。主要问题情况如下:
1.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单位。共抽查6家企业,发现不符合项13个,主要问题是:缺少必要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缺少相关规章、标准的正式版本,技术人员和持证作业人员数量不足不符合TSG 07-2019的要求;理化检验、无损检测外委合同过期。
2.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单位。共抽查4家企业,发现不符合项6个。主要问题是:缺少必要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缺少相关规章、标准正式版本,技术人员和持证作业人员数量不足不符合TSG 07-2019的要求。
3.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共抽查6家企业,发现不符合项13个,主要问题是:未建立自动采集、保存充装记录的信息化平台。
4.压力管道元件、安全附件制造单位。共抽查10家企业(其中1家企业已注销),共发现不符合项26个,主要问题是:体系责任人员不符合TSG 07-2019的要求,缺少必要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缺少相关规章、标准正式版本。
5.
电梯安装(含修理)单位。
共抽查48家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企业,发现不符合项113个,主要问题是:许可证地址和营业执照地址不一致,技术人员和持证作业人员数量不足,缺少必要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或仪器设备超期不检,缺少相关规章、标准正式版本,租赁的工作场所不能覆盖许可证有效期等。问题较为突出的有: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徽祥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富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博仕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摩捷登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6.客运索道安装(含修理)单位。共抽查1家企业,发现不符合项1个,主要问题是:缺少外来文件《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7.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单位。共抽查9家企业,发现不符合项23个,主要问题是:技术人员和持证作业人员数量不足,缺少必要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或仪器设备未溯源,缺少相关规章、标准正式版本。问题较为突出的有:合肥恺文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8.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制造单位。共抽查2家企业,发现不符合项2个,主要问题是:缺少相关规章、标准的正式版本,无损检测、理化检验外委协议超期。
9.检验检测机构
(1)安全阀定期校验机构。共抽查1家机构,发现不符合项1个,主要问题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未覆盖安全阀定期校验。
(2)气瓶定期检验机构。共抽查3家机构,发现不符合项8个,主要问题是:体系责任人员不符合TSG 07-2019的要求,缺少必要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仪器设备未溯源,缺少相关规章、标准正式版本。
(3)两工地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机构。共抽查1家机构,发现不符合项1个,主要问题是:未见绝缘电阻测试仪检定证书。
三、监督抽查问题整改情况
(一)省局本级承担的双随机监督抽查22家单位,省局已对发现的有关问题现场下达监察指令书或责令限期整改,相关单位已整改完毕。
(二)跟踪监督抽查91家单位中,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安徽东恒管业有限公司”,省局已注销其许可证书(安徽省市场监管局通告2020 年第 52 号);89家单位相关问题已整改处理,1家单位处于停产状态。
四、后续处理要求
(一)对双随机监督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要求。各市局对所承担的抽查情况要进行通报,并抄送省局。对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被检查单位完成整改,并依法查处。
(二)对跟踪监督抽查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要求
1.宣城市对停产企业要督促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复产前要满足相关安全工作要求,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应有自动采集、保存充装记录的信息化平台。
2.请省局登记注册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将跟踪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给企业获证时的评审机构,对评审机构的评审过程及其原始资料进行追溯,如发现在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应追究鉴定评审机构及其鉴定评审人员的责任。
(三)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出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管理,持续满足许可条件和依法安全生产。对发现严重问题的,应严肃查处,拒不改正的,请及时报省局启动许可证吊销程序。
附件:1.2020年度特种设备双随机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省局本级)
2.2020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证后跟踪监督抽查
结果汇总表
2021年1月21日